“集體土地的征地補償款, 在沒有經過村民同意的前提下, 就將這筆錢打給了個人。 ”萬甯市後安鎮坡頭村委會高頭村的村民向南國都市報反映稱, 村民們多次向村委會和後安鎮政府反映此事。 26日, 記者從村委會瞭解到, 發放給村小組長的補償款已如數退還給村委會, 這筆錢將用於村裡集體公益事業建設使用。
高頭村村民黃國慶告訴記者, 2016年, 萬寧至洋浦高速公路項目建設, 徵用了坡頭村委會高頭村民小組村集體土地48畝, 政府土地補償款全額撥付到了村委會帳戶。 其中有1.006畝插花地和0.354畝庫邊地征地補償款,
“這筆錢應該屬於全體村民所有, 因為這土地是村裡的集體用地。 ”黃國慶說, 如今這筆錢打給村小組長周墩毛個人帳戶, 全村村民意見很大。 為此, 村民們聯合找到村委會和鎮政府反映此事, 要求周墩毛返還這筆土地補償款。
周墩毛表示, 1.006畝插花地和水庫邊上的0.354畝土地, 並非村裡的集體用地, “當年這些都是荒地, 我叔叔開荒後並種上了植物。 ”周墩毛說, 按照村裡的傳統, 誰開荒誰擁有使用權, 目前叔叔已去世, 這兩塊土地也繼承給了他家, 征地補償款自然應當給他個人。
坡頭村委會黨支部書記楊昌英表示, 當初測量這兩塊土地時, 村民們對土地的權屬並未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