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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結婚剛一年,
當初結婚的時候,
我家很窮,
給不起彩禮,
丈母娘一直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可是當時老婆懷了孩子,
不結婚也沒辦法。
丈母娘特別狠心, 說不給彩禮就讓老婆打掉孩子, 老婆堅決站在我這邊, 還跟她爸媽大吵了一頓, 悄悄拿著戶口本就跟我登記結婚, 我特別感激老婆這一舉動, 發誓一定要好好掙錢, 一輩子對她好。
婚後老婆在家安心養胎, 為了給孩子賺奶粉錢, 我外出打工, 每個月省吃儉用, 把存下的錢全寄給了老婆。 一晃五年過去了, 我終於結束在外打工的日子, 心想回到老婆身邊, 好好照顧她跟孩子。
沒想到, 我回來後才知道, 我辛苦打工攢的錢, 全被老婆拿去賭麻將了!原來, 這幾年她在家帶孩子無聊, 就跟鄰居學玩麻將, 一開始只是小打小鬧, 漸漸地, 老婆沉迷至此, 前前後後賠了十幾萬。
這五年來, 我貼補了將近二十萬, 老婆一下子就給輸沒了!我怎麼能接受這件事?我在外辛苦打工, 你倒好, 對我們的孩子不管不顧, 還賠了這麼多錢!
我一怒之下打了她一巴掌, 結果她很委屈, 收拾東西回娘家去了。 我不明白了, 明明你犯了錯誤, 反倒怪起我來?我該怎麼辦?這樣的日子還能不能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