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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黑社會老大排行榜第四名——瀋陽黑社會老大劉湧覆滅記

上世紀90年代至本世紀初, 繼哈爾濱喬四(宋永佳)在1991年被槍決之後, 在瀋陽又出現一位震驚全國的東北黑道教父——劉湧(因家中排行老二, 道上人尊稱為二哥), 在中國黑社會老大排行榜中是排在第4位。 今天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劉湧黑社會集團覆滅紀實, 看看他到底是如何崛起的, 又是如何走向滅亡的。

劉湧, 1960年生, 遼寧省瀋陽市人, 漢族, 初中文化。 先後經營涉及超市、房地產、餐飲、娛樂、香煙批發等多個領域, 並且在瀋陽市最繁榮的中街、太原街等黃金地段都有商場, 獲得有上萬平方米的房地產開發權。 曾任瀋陽嘉陽集團董事長。 擁有20多個下屬企業、3000多名員工。

從1995年初開始, 劉湧通過賄賂, 承包了勞動局的下屬企業, 太原街中華商場。 從那個時候起, 劉湧就開始糾集一些地痞無賴, 以此來積極發展自己的勢力範圍。 此後, 劉湧的勢力越來越大, 相繼吸納了宋健飛、張健奇、劉凱峰、張新民和馬新陽等一批人,

充當他的下屬和打手, 而這些人大多都是曾經被判刑、教養或者收容審查的釋解人員。 在劉湧這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主要成員中, 有前科或劣跡的占到80%以上。

1995年的9月, 劉湧想霸佔中街瀋陽雙光購物中心, 自己開辦一個百佳超市, 就指使打手對原購物中心的吳某進行毒打, 又到吳某的家裡進行威脅和騷擾。 萬不得已, 吳某只好把自己花了200多萬元、剛裝修好的470平的門面房“轉租”給劉湧。

劉湧自稱自己是“黃山”和“雲霧山”香煙的瀋陽總代理, 就對所謂“擅自”經營這兩類香煙的商鋪一律暴力清除。 1997年的秋天, 劉湧知道在和平區一檔口, 有一個業主賣黃山牌香煙, 就指使自己的打手, 去把檔口砸爛, 並對業主李某和張某拳打腳踢。 1999年10月15日, 劉湧又指使程建等十多名打手, 把一名賣此類香煙的業主活活打死了。

後來, 劉湧又轉向房地產開發, 只要是他看中的地塊, 就不擇手段, 大搞“砸拆”, 進行暴力拆遷。 而中街大藥房是中街的其中一間門市部,

正在動遷的範圍之內。 剛開始時, 中街大藥房不是十分同意動遷。 於是, 在5月14日的中午10點多時, 有五六個手持槍刺、棍棒的大小夥子沖進了中街大藥房的門市部, 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們是見人就打, 見櫃檯就砸。 營業員代義被打成重傷, 還有兩三名營業員被打成輕傷, 十幾個櫃檯被砸得稀巴爛。

據瀋陽警方的統計資料顯示, 幾年時間, 劉湧的涉黑犯罪團夥, 已經被核實的犯罪事實達42起, 致死致傷42人, 其中1人死亡, 16人重傷。 瀋陽市公安局給劉湧總結的迅速暴富的秘訣是:“以嚴密的武裝組織做後盾, 以殘忍的武力打壓競爭對手, 以卑鄙的暴力行為壟斷市場”。

公安機關經過半年多細緻、縝密的排查走訪, 充分掌握了大量劉湧團夥犯罪的鐵證。 公安機關對劉湧犯罪團夥的定性為:暴斂錢財、不擇手段;為非作歹、稱霸一方;流氓成性、濫殺無辜;暴力抗法、偷稅漏稅;心狠手辣、兇殘報復。 經遼寧省公安廳和瀋陽市公安局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於2000年7月1日對劉湧犯罪團夥成員實施統一抓捕行動。

2000年7月11日,劉湧被瀋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經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最高人民法院一致認定被告人劉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行賄罪。判被告人劉湧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以上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2003年12月22日被處以死刑。

劉湧打劉德華事件

2000年劉湧為宣傳自己的企業,便邀劉德華到瀋陽五裡河體育場開“嘉陽之夜,劉德華瀋陽演唱會”,當時談妥的價格是300萬。演唱會結束後,手下對劉湧反應說劉德華演唱的時候不是很賣力氣,劉湧聽後很是惱火,叫人找來劉德華,說道:“這是瀋陽,不是香港,我不管你什麼天王不天王,我讓你來唱你居然敢不賣力氣,媽的!”於是劉湧就當著眾人的面狠狠的給了劉德華一個嘴巴,這讓劉天王的巨星顏面盡失。事後,劉德華的助理向劉湧索要演唱會的300萬時,劉湧只給了一半,當劉德華的助理問為什麼不給另一半的時候,劉湧說道:“沒有為什麼,如果你想讓劉德華躺著回香港,我會考慮給你另外一半!”

後續將有更精彩的傳奇故事,喜歡的朋友請關注下文休!謝謝。

2000年7月11日,劉湧被瀋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經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最高人民法院一致認定被告人劉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行賄罪。判被告人劉湧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以上的刑罰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2003年12月22日被處以死刑。

劉湧打劉德華事件

2000年劉湧為宣傳自己的企業,便邀劉德華到瀋陽五裡河體育場開“嘉陽之夜,劉德華瀋陽演唱會”,當時談妥的價格是300萬。演唱會結束後,手下對劉湧反應說劉德華演唱的時候不是很賣力氣,劉湧聽後很是惱火,叫人找來劉德華,說道:“這是瀋陽,不是香港,我不管你什麼天王不天王,我讓你來唱你居然敢不賣力氣,媽的!”於是劉湧就當著眾人的面狠狠的給了劉德華一個嘴巴,這讓劉天王的巨星顏面盡失。事後,劉德華的助理向劉湧索要演唱會的300萬時,劉湧只給了一半,當劉德華的助理問為什麼不給另一半的時候,劉湧說道:“沒有為什麼,如果你想讓劉德華躺著回香港,我會考慮給你另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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