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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肇事兩年後, 一直沒拿到賠償, 受害者的兒子無奈之下, 以“教科書式耍賴”為題, 在網上曝光了女司機黃淑芬的行為。 兩天后, 河北唐山中院決定對黃淑芬拘留15日。
澎湃新聞獲得的拘留決定書顯示, 唐山中院稱, 他們在執行趙香斌申請黃淑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中查明, 被執行人黃淑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依據民訴法規定, 決定對黃淑芬拘留15日。 這一決定作出的時間是11月24日。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 2015年10月, 騎著車子的趙香斌跟開車的黃淑芬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隨後趙被送往醫院搶救, 經過兩個多月的輾轉治療, 趙香斌狀態穩定下來, 但仍舊是“重度昏迷”的植物人狀態。 幾次手術和治療, 耗費巨大, 趙的兒子趙勇賣掉房子給父親治病。
2015年11月, 趙勇一家對肇事司機黃淑芬提起訴訟。 2017年4月, 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6月8日作出判決:被告黃淑芬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趙勇的父親承擔次要責任。 被告黃淑芬賠償原告趙香斌交通事故各項損失約93.6萬元, 除去保險公司的理賠和兩年來支取的2.6萬元, 需賠償餘下的86萬元。
在上述視頻中,
據《新京報》曝光的趙勇找黃淑芬要錢視頻還顯示, 黃稱“我就是人品有問題, 你在這說有啥用。 ”“我是收入不低, 但我還得還貸款。 ”黃還稱, “法院判幾年也中, 反正我判幾年, 最起碼我這點錢, 我也不用還了。 ”
黃淑芬系平安人壽唐山中心支公司的保險代理人。 11月24日, 她所在的公司作出說明表示, 積極配合唐山中院執行“凍結該代理人的傭金及查封其名下相關資產”要求。 該公司也已對黃淑芬送達督促函, 敦促其立即依照法院生效判決積極履行相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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