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濰坊出新規:班級群得按規矩辦事!

今後, 作業佈置及需要學生、家長完成的有關事項, 不得只通過互聯網群組安排。 11月26日,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 我市下發通知規範教師互聯網群組行為,

對禁止通過微信群、qq群等從事的相關事項進行了明確說明。 通知中明確指出, 老師不得通過互聯網群組組織家長和學生參加網路投票、積贊、發紅包, 不得通過群組發廣告、眾籌等。 不得在班級群組中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佈成績或排名等。

“群主”要切實負起群組管理責任, 制止不當資訊

當前, 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日益普及, 很多學校以及教師充分利用互聯網, 建立微信群、QQ群等, 加強與學生家長的交流互動, 對暢通家校聯繫、加強育人管理、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但個別教師在利用微信群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中, 存在一些不恰當或違規現象, 損害教育形象, 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近日,

市教育局下發通知, 規範教師互聯網群組行為, 引導教師堅持正確導向,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建設健康文明和諧有序的互聯網群組。

根據通知要求, 教師可以向家長宣傳和公開有關教育政策、教育資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立德樹人做法等。 傳播家教知識, 為家長答疑釋惑;加強家校溝通, 形成育人合力, 提升家長滿意度。 徵求家長對學校管理、班級建設、班主任工作、教師課堂教學、學校後勤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另外, 教師要注重引導家長的言論方向, 對於一些可能引發對教師過分褒揚的言論要用合適的方式進行提醒, 避免增加其他家長的思想負擔。 “群主”要切實負起群組管理責任, 對群組中不恰當的資訊、行為及時予以制止,

讓班級群組、學校群組成為正能量的傳播陣地。

當然, 對於其他合法、合規、合理的言行做法也可以開展。

不得組織家長和學生參加網路投票、積贊、發紅包

同時, 要求教師在互聯網群組禁止發表與黨和國家政策法規不一致的、違反國家大政方針、破壞穩定團結、違背教育規律的不當言論。 作業佈置及需要學生、家長完成的有關事項, 不得只通過互聯網群組安排。

不得通過互聯網群組組織家長和學生參加網路投票、積贊、發紅包, 不得通過群組發廣告、眾籌等。 不得在班級群組中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佈成績或排名等。 不得通過互聯網群組組織家長征訂教輔資料、電子產品等有價物品。 不得通過群組發佈涉及學生、家長隱私的資訊;不得將學生家長“踢”出互聯網班級群組。

教師應注意維護自身職業形象, 與家長溝通提倡使用“您”等禮貌性用語。 不得在群組內以任何藉口或話題與家長發生爭執, 遇有爭議性問題應個別溝通, 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嚴禁教師通過暗示性語言向家長提不合理要求。 班級家長群要堅持合法身份准入制度, 一般由班主任擔任群主, 群成員為任課教師和班級學生家長, 其他人員禁止准入。

不得從事其他違法、違規、不合理的行為。

記者 王葉妮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