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發佈《關於建立黑龍江省中小學幼稚園安全風險防控機制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 學生在校期間, 對校園實行封閉化管理, 並根據條件在校門口設置硬質防衝撞設施, 阻止人員、車輛等非法進入校園。 建立校園外來人員(物品)入校登記檢查制度, 禁止無關人員, 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校園視頻監控系統接入警方監控平臺
公安機關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的監控或報警平臺, 並與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共用平臺對接,
對性騷擾學生等違法犯罪零容忍
《意見》指出, 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學生欺淩和暴力行為早期發現、預防以及應對的指導手冊, 建立專項報告和統計分析機制。 對有不良行為、暴力行為的學生, 探索建立由校園警務室民警或者擔任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的民警實施訓誡的制度。
對非法侵入學校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要依法堅決處置、嚴厲打擊, 實行專案專人制度。 教育部門要健全學校對未成年學生權利的保護制度, 對體罰、性騷擾、性侵害等侵害學生人身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
《意見》強調, 發生造成師生傷亡的安全事故, 有關部門要依法認定事故責任, 學校及相關方面有責任的, 要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對圍堵校園、毆打侮辱教師、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等“校鬧”行為, 公安機關要及時堅決予以制止。
記者:袁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