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宋某自幼就經常遭到父親的毒打, 因此他對父親一直懷恨在心。 去年, 其父在確診為肺癌晚期後與他一起生活, 宋某一直想趕走父親, 但父親卻執意不走。 為此, 宋某就對父親大打出手, 沒成想直接幾棍子將父親打死了。
原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宋某某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 宋某某提起上訴。
宋某某的妹妹表示, 哥哥性格內向、倔強。 而父親是老師, 脾氣不好, “對我們兄弟姐妹要求非常嚴, 有點小事就動手打我們。 宋某某挨打最多, 父親不管哪個部位就打,
愛人也確認, 宋某某近十年來開始變得愛喝酒, 脾氣暴躁, 動手打人。 弟弟妹妹也都證實, 哥哥與父親感情不好, 父親從小打宋某某, 宋某某挺恨父親的。
宋某某曾於2013年、2014年兩次住院治療, 診斷為精神分裂。 司法鑒定宋某某符合酒精所致精神障礙(人格改變)的診斷;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事發後, 被害人親屬均出示諒解書表示諒解宋某某並請求對其從寬處罰。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