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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將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最全面、規模最大的清產核資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導, 農業部通報,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三年來, 多項權能仍未在法律上破題。 今年起, 將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最全面、規模最大的一次清產核資。

我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工作自2014年啟動, 29個試點縣在保障集體成員權利、發展農民股份合作、完善資產股份權能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既完成了規定動作, 又拓展了改革內容, 試點取得明顯成效。 但農業部副部長葉貞琴坦言, 從制度層面看,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的多項權能還沒有破題,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還不完善,

佔有權和收益權已經實現, 但有償退出、抵押、擔保、繼承四項權能法律上仍是空白, 還沒有破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律缺失, 其法人地位也是在今年10月1日施行《民法總則》後, 才得以明確;支持集體經濟發展的稅收、土地等政策較少, 急需跟進, 基層幹部群眾對此反映較為強烈。 ”

葉貞琴介紹, 下一步, 除了繼續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還將不斷推進其在面上鋪開。 今年起至2019年底, 將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最全面、規模最大的一次清產核資, 同時繼續擴大改革試點, 2018年將試點縣增加到300個, 力爭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葉貞琴說:“對鎮村組三級集體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核實, 重點查清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現金、債權債務的存量、權屬和使用情況;清產核資結束後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

實行台賬管理;建立年度資產清查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 以後每年末都要開展一次資產清查, 次年將清查結果報送農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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