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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報核武器防護常識全文

核武器常識及其防護

一、核武器的定義

核武器是利用核反應瞬間放出的巨大能量起殺傷破壞作用的武器。 按結構原理, 可分為原子彈、氫彈和特殊性能核武器;按作戰使用範圍, 分為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按配用的武器, 分為核導彈、核炸彈、核炮彈、核地雷、核魚雷和核深水炸彈。 核武器包括核彈頭、彈頭運載工具和其他部分。 一般說的原子彈、氫彈是指彈頭部分。 運載工具是用來發射或投射核彈頭的工具, 有導彈、火箭、飛機、火炮、潛艇、魚雷等。 核武器的射程和命中精度與運載工具有關。

二、核武器的特點

殺傷破壞因素多、程度重、範圍廣、時間長。

三、核武器的爆炸方式及外觀景象

核武器可用導彈、火箭、火炮、飛機、艦艇等運載工具發射、投擲, 還可製成地雷、魚雷使用。 其爆炸方式有空中爆炸、地面(水面)爆炸、地下(水下)爆炸幾種。 不同的爆炸方式, 殺傷破壞效果不同, 外觀景象也不同。 一般是依次出現閃光、火球、塵柱、蘑菇狀煙雲, 並在一定範圍內能聽到巨大的響聲。

四、核武器威力的表述單位

核武器威力用"TNT當量"(簡稱"當量")來表述。 TNT當量是指核武器爆炸時所釋放的能量相當於多少噸TNT炸藥爆炸時所釋放的能量。

五、核武器的殺傷破壞因素

核武器爆炸後, 能產生五種殺傷破壞因素:光輻射、衝擊波、早期核輻射、核電磁脈衝、放射污染。

前四種殺傷破壞因素一般只出現在爆炸後幾十秒鐘時間內, 因此統稱為暫態殺傷破壞因素。 放射性污染持續的時間較長, 可持續幾天或更長時間, 稱緩效殺傷破壞因素。

五種殺傷破壞因素在能量中所占的比例分別為:衝擊波約占50%, 光輻射約占35%, 放射性污染約占10%, 早期核輻射約占5%, 核電磁脈衝所占比例很小, 可忽略不計。

(一)光輻射

光輻射(又稱熱輻射)是爆炸後1秒至10秒時間內的閃光及幾千萬攝氏度以上的高溫火球輻射出來的強光和熱, 其殺傷破壞因素包括"燒""爆"。 光輻射直接照射無隱蔽的人員會造成燒傷。 如果用眼睛看核爆炸的火球, 會產生閃光盲或造成眼底燒傷, 在爆炸中附近人員吸入被光輻射加熱的空氣,

會造成呼吸道燒傷。 光輻射能引起大面積火災, 引燃、引爆其他易燃易爆物, 同時造成人員的間接傷害。

(二)衝擊波

衝擊波是核爆炸時(幾十秒種內), 高溫高壓火球猛烈膨脹壓縮周圍空氣而形成的高速高溫高壓氣浪。 它對人員、物體能夠造成擠壓、拋擲作用。 擠壓作用造成嚴重內傷, 如肺、胃、肝、脾等出血;拋擲作用造成外傷, 如皮肉撕裂和骨折。 衝擊波可造成建築物倒塌, 磚瓦拋擲造成人員間接傷害及堵塞交通。

(三)早期核輻射

早期核輻射(又稱貫穿輻射), 是核武器所特有的一種殺傷破壞因素。 早期核輻射是核爆炸最初十幾秒種內放射出來的人眼看不見的射線, 作用于人體時無特殊感覺, 能破壞人的組織細胞,

使人得急性放射病。 早期核輻射會使光學玻璃變暗、膠捲曝光、化學藥品失效, 並能影響電子儀器性能。

(四)核電磁脈衝

核電磁脈衝是核爆炸瞬間產生的一種強電磁波。 其作用半徑可達幾千千米, 對人員沒有直接的殺傷力作用, 但能消除電腦上存儲的資訊, 使自動控制系統失靈, 家用電器受到干擾和破壞。

(五)放射性沾染

放射性沾染是核爆炸後, 從蘑菇狀煙雲中散落下來的放射性物質。 它像塵埃一樣, 隨風漂移, 逐漸沉降, 使爆心周圍和下風方向地區的物體、空氣和地面等受到沾染, 並形成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沾染區。

放射沾染的程度和分佈情況與天氣、地形、爆炸方式有關。

地面爆炸時, 地面沾染嚴重, 範圍大, 作用時間長,

對人員行動影響大。 空氣爆炸時, 地面沾染輕, 範圍小, 作用時間短, 對人員行動影響小, 甚至可能沒有影響。

風速大、風向不穩定, 沾染範圍就大。 下雨下雪, 放射性灰塵可隨雨雪迅速沉降, 加重地面沾染。

山谷、凹地、有植物的地面易滯留放射性灰塵, 可加重地面沾染。

放射性沾染通過射線起殺傷破壞力作用, 作用時間比早期核輻射要長, 在沾染較嚴重的地區, 通常在幾個月以上。

放射性灰塵的沉降, 會造成三種傷害:當放射沾染隨空氣、水、食物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傷口進入人體時, 可引起內照射損傷;人員處在被沾染的環境中, 人體周圍被沾染的物體向人體發出的射線會造成外照射損傷;皮膚落上放射性灰塵, 或接觸沾染嚴重的物體會引起皮膚灼傷。

六、核武器的防護

一旦發現爆炸閃光、煙霧聚起,遭遇核武器襲擊時,室內室外人員必須在殺傷破壞因素到達之前,迅速準確地做完防護動作,以求生存機會。那麼,什麼樣的防護動作才是迅速、準確、有效的呢?

(一)室外人員防護原則和方法

室外人員應從防護較嚴重的暫態殺傷因素著眼,防護的原則是減少暴露表面,爭取重型屏障、重點保護頭部、減少碎片殺傷。

正確的方法是:發現爆炸閃光,應忌看火球,迅速進入各種人防工程防護,並不要隨意進出或走動,來不及進入人防工程時,迅速(2秒內)利用三五步內的地形物就地臥倒。遇到較大的地形物,橫向臥倒;地形地物較小時,面向爆心臥倒;無地形地物可利用時,背向爆心臥倒。

核爆時,如果身邊有江河、湖泊或池塘,應立即潛入水中防護。有條件的情況下,盡可能利用淺色衣物覆蓋身體,尤其是皮膚暴露部位。利用地形地物進行防護時應注意:必須利用地形地物背向爆心的一側,儘量利用堅固、穩定的地形地物,避開易倒塌、易燃燒、易爆炸的物體,以免間接傷害。

(二)室內人員防護原則和方法

室內人員防戶原則是:利用堅固的建築部位和傢俱,減少暴露,設置屏障,保護重點部位,減少碎片殺傷。

正確的方法是:發現閃光後應立即利用牆角臥倒,最好在靠近牆角的桌下或床下臥倒。應避免開門窗和易燃易爆物,以免玻璃碎片使人員擊傷或造成其他間接傷害。衝擊波過後,應立即抖落身上的塵土,迅速進入人防工程進行防護。若沒有人防工程,也可以進入衝擊波襲擊後未倒塌的建築內,關閉門窗,防止放射性灰塵進入室內。

(三)在放射性沾染區的人員防護方法

人員在沾染區行動時,應做好個人防護:戴口罩或面具、紮三口(領口、袖口、褲腳口)、穿雨衣或斗篷、戴手套、穿雨靴;不要隨便接觸沾染物品,不要坐臥和脫下防護器材;嚴禁在沾染區吃東西、吸煙和飲水。

行進時,應按照專業人員設置的標誌,避開沾染程度較高的地域。應選擇路面結實、街道較寬的背風牆側行。人與人之間要保持適當距離,腳步要輕,儘量減少灰塵揚起,快速行進,儘量縮短在沾染區的時間。

乘車時,除應做好個人防護外,要關閉車窗,蓋嚴棚布,加大車距,車上人員不要隨便下車,上下車要儘量不接觸車輪和擋泥板。

(四)在安全區轉移人員的防護方法

轉移安全區的人員,要有計劃,有組織地採取多種措施,消除身上的沾染。例如:人員應側風站立,人與人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將服裝一件一件的脫下消除,消除後,有順序地放在上風方向。對服裝消除的方法通常有拍打法、掃除法、抖拂法、洗滌法。

人員皮膚受沾染用毛巾或紗布擦拭。擦拭時應從上到下,順著一個方向進行。擦一次,將毛巾翻疊一次,防止已消除部位重新沾染。誤食了沾染食物和水,可採取催吐、洗胃、多喝水、利尿法排出,有條件時,可按照醫生要求服吸附劑、緩瀉劑加快放射性物體排出。

七、核事故的防護

(一)掩蔽。有重大事故發生時,一般人員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迅速進入室內或地下室。要關閉門窗,堵住通風孔,防止放射性物質進入室內。

(二)交通管制。禁止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防止放射性物質在更大範圍內擴散。

(三)服用碘片。在必要時,政府會向市民發放碘片,以防止和消除放射性物質對人體的損害。

(四)臨時疏散人員。這是放射性物質在本地區超過一定程度時所採取的極端措施,市民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有秩序地撤離到安全區。

(五)做好個人防護。外出時要戴好口罩、風鏡、帽子、面紗巾,紮好領口、袖口和褲腳口,以免暴露部位和空隙處遭受污染。

(六)做好食品和飲用水的管理工作。在還未受到污染時,及時把堆放在室外的糧食、蔬菜、水果等食品收藏到室內,水井用塑膠布等包住井口後再加蓋。對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和飲用水不能隨便食用,須經衛生監測部門檢測,並經清洗、存放及其他方法處理合格後才能食用。

六、核武器的防護

一旦發現爆炸閃光、煙霧聚起,遭遇核武器襲擊時,室內室外人員必須在殺傷破壞因素到達之前,迅速準確地做完防護動作,以求生存機會。那麼,什麼樣的防護動作才是迅速、準確、有效的呢?

(一)室外人員防護原則和方法

室外人員應從防護較嚴重的暫態殺傷因素著眼,防護的原則是減少暴露表面,爭取重型屏障、重點保護頭部、減少碎片殺傷。

正確的方法是:發現爆炸閃光,應忌看火球,迅速進入各種人防工程防護,並不要隨意進出或走動,來不及進入人防工程時,迅速(2秒內)利用三五步內的地形物就地臥倒。遇到較大的地形物,橫向臥倒;地形地物較小時,面向爆心臥倒;無地形地物可利用時,背向爆心臥倒。

核爆時,如果身邊有江河、湖泊或池塘,應立即潛入水中防護。有條件的情況下,盡可能利用淺色衣物覆蓋身體,尤其是皮膚暴露部位。利用地形地物進行防護時應注意:必須利用地形地物背向爆心的一側,儘量利用堅固、穩定的地形地物,避開易倒塌、易燃燒、易爆炸的物體,以免間接傷害。

(二)室內人員防護原則和方法

室內人員防戶原則是:利用堅固的建築部位和傢俱,減少暴露,設置屏障,保護重點部位,減少碎片殺傷。

正確的方法是:發現閃光後應立即利用牆角臥倒,最好在靠近牆角的桌下或床下臥倒。應避免開門窗和易燃易爆物,以免玻璃碎片使人員擊傷或造成其他間接傷害。衝擊波過後,應立即抖落身上的塵土,迅速進入人防工程進行防護。若沒有人防工程,也可以進入衝擊波襲擊後未倒塌的建築內,關閉門窗,防止放射性灰塵進入室內。

(三)在放射性沾染區的人員防護方法

人員在沾染區行動時,應做好個人防護:戴口罩或面具、紮三口(領口、袖口、褲腳口)、穿雨衣或斗篷、戴手套、穿雨靴;不要隨便接觸沾染物品,不要坐臥和脫下防護器材;嚴禁在沾染區吃東西、吸煙和飲水。

行進時,應按照專業人員設置的標誌,避開沾染程度較高的地域。應選擇路面結實、街道較寬的背風牆側行。人與人之間要保持適當距離,腳步要輕,儘量減少灰塵揚起,快速行進,儘量縮短在沾染區的時間。

乘車時,除應做好個人防護外,要關閉車窗,蓋嚴棚布,加大車距,車上人員不要隨便下車,上下車要儘量不接觸車輪和擋泥板。

(四)在安全區轉移人員的防護方法

轉移安全區的人員,要有計劃,有組織地採取多種措施,消除身上的沾染。例如:人員應側風站立,人與人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將服裝一件一件的脫下消除,消除後,有順序地放在上風方向。對服裝消除的方法通常有拍打法、掃除法、抖拂法、洗滌法。

人員皮膚受沾染用毛巾或紗布擦拭。擦拭時應從上到下,順著一個方向進行。擦一次,將毛巾翻疊一次,防止已消除部位重新沾染。誤食了沾染食物和水,可採取催吐、洗胃、多喝水、利尿法排出,有條件時,可按照醫生要求服吸附劑、緩瀉劑加快放射性物體排出。

七、核事故的防護

(一)掩蔽。有重大事故發生時,一般人員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迅速進入室內或地下室。要關閉門窗,堵住通風孔,防止放射性物質進入室內。

(二)交通管制。禁止人員、車輛進入危險區,防止放射性物質在更大範圍內擴散。

(三)服用碘片。在必要時,政府會向市民發放碘片,以防止和消除放射性物質對人體的損害。

(四)臨時疏散人員。這是放射性物質在本地區超過一定程度時所採取的極端措施,市民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有秩序地撤離到安全區。

(五)做好個人防護。外出時要戴好口罩、風鏡、帽子、面紗巾,紮好領口、袖口和褲腳口,以免暴露部位和空隙處遭受污染。

(六)做好食品和飲用水的管理工作。在還未受到污染時,及時把堆放在室外的糧食、蔬菜、水果等食品收藏到室內,水井用塑膠布等包住井口後再加蓋。對可能受到污染的食品和飲用水不能隨便食用,須經衛生監測部門檢測,並經清洗、存放及其他方法處理合格後才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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