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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開車的、搭車的、走路的注意 這些行為要被“重點關照”

近日, 《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條例》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全年在3000起以上。

《條例》規定, 包括電動車在內的非機動車有下列行為的, 公安機關交管部門責令改正, 並處五十元以下罰款:互相追逐、曲線競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攀扶其他車輛, 扶身並行, 在機動車之間穿插同行, 在車行道上滯留;雙手離把、撐傘, 使用行動電話、平板電腦、對講機等電子設備;違反規定載人載物。

05行人闖紅燈、翻護欄, 罰款50元

幾年前, 有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兩會”期間提出對行人闖紅燈行為進行罰款, 這次《條例》就引入了相關措施, 交管部門更表示要“逗硬”執行, 以後闖紅燈不僅只是批評教育, 還要罰款。

根據《條例》規定, 行人隨意穿插機動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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