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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反面教材,也不是半桶水:淺談七言律詩的寫作要求

最近一段時間, 在一些自媒體平臺上, 寫了一些所謂格律歪詩, 受到了大多詩友的善意點贊, 但也遇到了不少惡意的謾駡, 有說我是半桶水的, 也有說我的詩是反面教材的。 我不想對此妄加評議。 我只想說格律詩這種東西, 一般情況下應當遵守其遊戲規則, 但我絕不贊成為格律而格律, 更不認同那種把所有未能遵守格律的詩歌看做反面教材的觀點, 應當說那才是半桶水, 甚至是一滴水都不夠格。

​我們的先人創制了格律, 但絕無意給後來者套上枷索。 如果你的詩詞意境、主旨都無問題, 而偏偏在格律上卡殼了, 我可以告訴你, 你的詩詞就不要拘束於格律了。 古人都是這樣做的, 偏偏就沒有人說那不是律詩。 不信你去看看《唐詩三百首》, 那可是個格律詩經典讀本, 但那本書裡就有不少格律詩不符合所謂的格律規則。 因此我奉勸那些所謂的內行今後就不要拿格律來惡意攻擊別人。
大家寫點詩歌是用來記錄自已的所見所聞所感所悟, 不是用來招人攻擊的。 如果有這種攻擊他人的癖好的人, 請不要到詩友圈來找碴。 善意的提醒者不在此列。

當然, 寫作格律詩如果能遵守格律規則肯定更加完美, 至少可以在形式上取得別人的認同, 少被一些半桶水罵作反面教材。 為了讓那些內行少些口實, 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七言律詩的格律要求。

律詩是一種嚴格講究格律的詩歌, 包括五律、七律和排律, 而格律是律詩講究用字和用韻的法則, 具體包括押韻和平仄等方面, 其中平仄是律詩中最重要的因素, 因此甚至有人甚至認為講格律就是講平仄。 今天我們說到的七言律詩,

每首八句, 每兩句為一聯, 除了首聯和尾聯以外, 其餘的各聯都要求對仗。 在用韻上, 除首句可押韻可不押韻之外, 偶數句必須押同一韻部的平聲韻, 且不得換韻。 詩韻與字的聲調有密切關係, 在韻書中每個字所屬的韻部及它的聲調、平仄都寫得清清楚楚, 寫詩的朋友可以找來看看, 對寫作有幫助。

​所謂平仄, 在普通話的四聲中, 陰平、陽平歸於平聲, 上聲、去聲歸於仄聲, 寫詩的朋友基本可以按照這個規則來判定用字的平仄, 但要注意的是律詩一句之中平仄要交錯, 且句與句之間平仄要粘對。 所謂句內平仄交錯就是要求一句之中每兩字的平仄要交替出現, 並以兩字中的後一字為節奏點, 所以前人說“一、三、五不論, 二、四、六分明”, 意思就是七言詩中一、三、五各字的平仄基本可以不管, 但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卻不能隨意變動。

以上所講的是寫作七言律詩的基本要求。 但是我們還必須搞清楚七言律詩寫作中的一些大忌。

首先, 七言律詩忌孤平和孤仄。 所謂孤平是指前後兩個仄聲字中間夾一個平聲字,

而所謂孤仄就是兩個平聲字夾一個仄聲字。

其次, 七言律詩忌三平尾和三仄尾。 所謂三平尾是一個句子的後三字均為平聲字, 所謂三仄尾是一個句子的後三字均為仄聲字。 一個詩句的後三個字, 又名“三字腳”。 在語法結構上要與前面切割, 第五字不能和第四字連在一個詞或片語裡面, 且三字腳的節奏點比較靈活, 它們的平仄有“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四種格式。 當然這也就說明七言律詩可以有四種句式。

​再次,七言律詩忌失對失粘。律詩同一聯的上下句平仄要相反,否則就叫做失對。相鄰的兩聯要相粘,即後一聯上句的前四字與前一聯下句的前四字平仄要相同,否則就叫做失粘。

最後,七言律詩忌合掌和重字。前面講過,七律中間兩聯要講究對仗。所謂對仗就是說同一聯的上句和下句(也叫出句和對句)相對應位置的用字詞性要相同,詞類要相對,平仄要相對,詞義要相反或相關。如果出句和對句意思相同,那就叫做“合掌”,這是寫詩對聯的大忌。此外還要儘量避免同一個字在詩中重複出現,尤其是不能讓同一字相對。

​很顯然,違反上述規則的律詩不符合要求。相對於律詩而言,我們把不合格律的詩或詩句稱為拗體或拗句。但作者如果採取措施補救(即所謂拗救),也仍然是格律詩。通常有三種拗救方法:

⑴特殊的拗句。原句中第五、第六兩個字的平仄互換,這時第三字必須用平聲,不再可平可仄。此句第六字犯孤平,算作拗句,但在律詩中較為常見,尤其常用在尾聯中。

⑵本句自救。原句中第三字用了仄聲,致使第四字犯孤平,就要將第五字改成平聲以自救。

⑶對句相救。原來出句的第五字或第六字用了仄聲,出現了孤平,可用對句的第五字改平聲相救。 原來出句僅第五字拗也可不救,但是第六字拗應當相救。

​以上所講的僅對七言律詩而言。五律的規律雖有些區別,但可從七律推斷出來。在這裡,我並無意復古,強調格律。我們知道,唐以前的古體詩沒有所謂格律,但是照樣有傳誦千古的詩篇。今人寫的現代詩不受格律約束,一樣也有人寫出了萬人傳誦的精品。因此,我要強調的足律詩追求形式的完美,這一點不應指責,但是形式還是要服從內容,一味地追求形式卻不講究天然情趣並不可取。因此再一次奉勸那些食古不化的人,不要抱著死格律不放,半桶水淌得很要不得,把人家的詩歌看作反面教材更讓人不能容忍。不管如何,詩歌只要寫得自然就好,就是好詩。

​再次,七言律詩忌失對失粘。律詩同一聯的上下句平仄要相反,否則就叫做失對。相鄰的兩聯要相粘,即後一聯上句的前四字與前一聯下句的前四字平仄要相同,否則就叫做失粘。

最後,七言律詩忌合掌和重字。前面講過,七律中間兩聯要講究對仗。所謂對仗就是說同一聯的上句和下句(也叫出句和對句)相對應位置的用字詞性要相同,詞類要相對,平仄要相對,詞義要相反或相關。如果出句和對句意思相同,那就叫做“合掌”,這是寫詩對聯的大忌。此外還要儘量避免同一個字在詩中重複出現,尤其是不能讓同一字相對。

​很顯然,違反上述規則的律詩不符合要求。相對於律詩而言,我們把不合格律的詩或詩句稱為拗體或拗句。但作者如果採取措施補救(即所謂拗救),也仍然是格律詩。通常有三種拗救方法:

⑴特殊的拗句。原句中第五、第六兩個字的平仄互換,這時第三字必須用平聲,不再可平可仄。此句第六字犯孤平,算作拗句,但在律詩中較為常見,尤其常用在尾聯中。

⑵本句自救。原句中第三字用了仄聲,致使第四字犯孤平,就要將第五字改成平聲以自救。

⑶對句相救。原來出句的第五字或第六字用了仄聲,出現了孤平,可用對句的第五字改平聲相救。 原來出句僅第五字拗也可不救,但是第六字拗應當相救。

​以上所講的僅對七言律詩而言。五律的規律雖有些區別,但可從七律推斷出來。在這裡,我並無意復古,強調格律。我們知道,唐以前的古體詩沒有所謂格律,但是照樣有傳誦千古的詩篇。今人寫的現代詩不受格律約束,一樣也有人寫出了萬人傳誦的精品。因此,我要強調的足律詩追求形式的完美,這一點不應指責,但是形式還是要服從內容,一味地追求形式卻不講究天然情趣並不可取。因此再一次奉勸那些食古不化的人,不要抱著死格律不放,半桶水淌得很要不得,把人家的詩歌看作反面教材更讓人不能容忍。不管如何,詩歌只要寫得自然就好,就是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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