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6日, 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 邀請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書記劉炳國等人, 對省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村級黨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做出解讀。
經濟導報記者會上瞭解到, 此次《意見》共16條, 涉及5方面內容。 其中在提升農村黨組織組織力、強化村級組織基礎保障、加強對村幹部激勵關懷等方面, 均對目前基層黨建工作比較關注、黨員幹部普遍關心的問題, 提出行得通、好操作、能落地的解決措施。
如在強化村級組織基礎保障上,
一是建立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正常增長機制。 加大財政保障力度, 確保縣域範圍內平均每村每年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不低於9萬元, 並建立正常增長機制, 每3年調整一次最低保障標準, 對集體經濟薄弱村、空殼村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由財政兜底保障。
二是推動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 實施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三年行動計畫, 統籌整合資金重點扶持集體經濟薄弱村空殼村、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對有貢獻的村幹部可以進行物質獎勵, 力爭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 使集體收入3萬元以下的村實現收入翻番。
三是加強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規範化建設。 按照“有辦公房、有辦公設施、有黨員活動室、有群眾活動場所、有便民服務設施、有公開欄”的“六有”標準,
在加強對村幹部激勵關懷方面, 《意見》也給出了明確措施, 如要求嚴格落實村黨組織書記報酬總和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兩倍的標準, 加大村黨組織書記業績考核獎勵報酬所占比重, 建立財政和村集體補助在職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養老保險制度, 讓村幹部在職有合理待遇、正常離任無後顧之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