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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看不慣的是:你那麼年輕卻畏手畏腳的樣子

我最看不慣的是:你那麼年輕卻畏手畏腳的樣子

來源 | 公眾號“請尊重一個姑娘的努力” 作者 | 楊熹文

ID | neversaynever30

與朋友談到各自的過去, 她講到十年前自己闖去德國的經歷, 那年才二十歲出頭的她, 經仲介牽線搭橋在一個家庭做保姆, 卻受到不公待遇。 在德語淩亂的情況下, 她賭氣一個人從打工人家跑出來, 沖上一列不明去處的火車。

她守著兩個逃難似的大包, 一張巴掌大的黃面孔在白人的視線中張望, 竟然毫不怯生, 一路上左邊問問右邊聊聊, 看足了窗外歐洲風景, 下車時, 便已搞定了下一個住處和工作。

她說起這段經歷, 連點後怕的意思都沒有, 眼神是驕傲的, “當年什麼都不怕, 一個人總是說走就走, 哪有什麼能打倒我!”

半晌回到現實, “如今年齡大了, 當了媽反而變得畏手畏腳, 去個不熟悉的地方都要說服自己半天, 這兩年裡去超市成了最遠的旅行。 ”

我笑, “想當年我也是說走就走的小霸王, 現在每做一件事都要確認前方沒有懸崖身後沒有猛獸, 要顧及人歡喜, 要表達體面, 走一步要設想到一萬步後的結局。 ”

想起四年前自己去打工餐館討要薪水無果, 走出時發誓要出人頭地的那一晚, 夜是漆黑的, 出租屋是遙遠的, 黑暗裡是暗藏危險的, 我一步一步走回家, 來不及顧及安危, 只咬牙想著明天醒來一定有工作在等著我。

人哭是哭了, 但頭還是高昂的。

一個人在年輕時的倔強是很珍貴的。 那種昂著頭“反正又死不了”的心情是有保質期的。

二十五歲之後, 我們開始怕累, 怕麻煩, 怕生死未蔔——而這就是衰老的痕跡。

有一篇多年前讀到的文章, 搜索了幾次沒有再找到, 說的是一個知名作家在國外某城市搭車的經歷。

那年他十八歲, 一個人留學在外, 假期時做了一次背包客, 在路邊豎起拇指進了陌生人的車, 沒有遇到變態殺手, 而是給青春畫上了完滿的句號。

不知是否時間修飾了記憶, 還是那字裡行間原本就有勇敢, 我因此對搭車這件事充滿嚮往。

我留給二十五歲前的遺憾不多, 但“人生一定要有一次在路邊豎起大拇指去搭車的經歷” 成了我唯一的心事,

我能想像到自己不足一米六的個子架著巨大行囊, 一雙沾滿土的鞋子不斷前進, 拇指豎起成功攔截一輛普通的豐田, 我對陌生司機說句簡短的hi, 我們心有默契地聊到終點——那也是青春等我去畫的句號。

我把這件事從十八歲記到二十八歲。

二十八歲一過, 我把自己放在了悉尼整七天。

不怪有人把澳洲和紐西蘭混淆, 悉尼是放大版的奧克蘭, 而卻又不同, 若說奧克蘭一半綠色一半斑斕, 悉尼則是炸裂開的熱鬧, 色彩早已消融一體, 似草間彌生圓點般的眩暈藝術。

我住久了紐西蘭, 卻還覺得悉尼是陌生的異國, 甭提站在路邊豎起大拇指圓我十八歲時的夢想, 就連在悉尼的地鐵站中穿梭尋找列車,

我都要急得哭出來——

想當年我可是敢一個人拖著行李箱在漆黑的奧克蘭找住處, 工作丟了銀行卡就剩下兩天的飯錢也堅信自己餓不死, 做苦力?吃餿飯?住濕冷的廉價出租屋?那又有什麼, 渺茫的路上還要給自己哼一首盪氣迴腸的歌, 一兩句勵志語錄就足夠喂飽我對未來的想像。

什麼時候, 我的心裡多了一個恐懼的小孩?

她一步步退縮, 期待躺在四星賓館的床上喝紅酒, 希望疲憊時有水力十足的淋浴, 她不再愛巨大的行囊和沾了土的鞋, 她甚至恐懼再對陌生人說句酷酷的“hi”。

那七日之間, 我住在兩處airbnb(愛彼迎), 這也是虧欠給自己的旅行。

我曾多麼想做住陌生人家的背包客, 現在則要說服自己不會“客死他鄉”, 我捂著餘額充足的銀行卡,

背包中藏著500澳幣現金, 手機上是幾十個親近朋友的電話號碼……而躺在陌生的床榻, 我心裡充滿可怕的猜想, 萬一有人破門而入怎麼辦, 萬一有人偷走我全部的錢該怎麼辦, 萬一我明天找不到去情人港的路怎麼辦, 萬一……

我已經老去, 當我的心裡出現太多的“萬一”。

我的身體睡去, 耳朵和心思卻並未休息, Airbnb關於這個住處再多的好評也沒能讓我熬過午夜, 我在噩夢中驚醒, 躡手躡腳地起床, 再三確認了緊緊的門鎖。

第二清早法國小哥在廚房煮咖啡, 一臉天真的笑, “睡得好嗎?”“好, 很好。 ”我心虛地答。

你二十歲想窮遊的南美洲, 等到三十歲辭了職就一定會到那裡嗎?

你二十歲瘋狂想去留學的巴黎, 等到三十歲攢了足夠的錢就一定會去嗎?

你二十歲想試試的全程馬拉松,等到三十歲就真的會拿出更好的體質參加嗎?

你二十歲時默默愛過的人,等到三十歲變成了更好的自己就一定敢去表達心意嗎?

……

別傻了,命運中是存在交換的,你的年齡正在交換你的夢想,削減你的熱情,榨幹你的倔強。

你不能永久擁有青春,也不會永久擁有夢想,有些夢想不一定正確,但錯過了時辰,就只剩下後悔。

幾天前我在跑步機上,想試圖再跑一次二十五歲那年的21km,然而10km過後我的雙腳就敗下陣來,也許有一天我會成功挑戰半程馬拉松,但我也深知,自己再也不會有二十五歲那年“一定要跑完”的倔強。

我們總是在說,十年後的我們要怎樣怎樣,其實在二十五歲之前,還有額度未滿的倔強等待你使用。

你一定不願自己有這樣的未來——你已不再年輕,而倔強卻從沒有機會發芽。

青春是要來愛人的,是要來窮遊的,是要來做遙不可及的夢的,總之,每個人都應該用青春去冒一次險。

我們都喜歡羅曼羅蘭說過的“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

然而大多數人,在認清生活的真相之後,再難有什麼熱情。

—THE END—

你二十歲想試試的全程馬拉松,等到三十歲就真的會拿出更好的體質參加嗎?

你二十歲時默默愛過的人,等到三十歲變成了更好的自己就一定敢去表達心意嗎?

……

別傻了,命運中是存在交換的,你的年齡正在交換你的夢想,削減你的熱情,榨幹你的倔強。

你不能永久擁有青春,也不會永久擁有夢想,有些夢想不一定正確,但錯過了時辰,就只剩下後悔。

幾天前我在跑步機上,想試圖再跑一次二十五歲那年的21km,然而10km過後我的雙腳就敗下陣來,也許有一天我會成功挑戰半程馬拉松,但我也深知,自己再也不會有二十五歲那年“一定要跑完”的倔強。

我們總是在說,十年後的我們要怎樣怎樣,其實在二十五歲之前,還有額度未滿的倔強等待你使用。

你一定不願自己有這樣的未來——你已不再年輕,而倔強卻從沒有機會發芽。

青春是要來愛人的,是要來窮遊的,是要來做遙不可及的夢的,總之,每個人都應該用青春去冒一次險。

我們都喜歡羅曼羅蘭說過的“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

然而大多數人,在認清生活的真相之後,再難有什麼熱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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