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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埋律師,哪來的膽?

今天中午11點多, 兩名北京律師在湖北荊門市中級法院參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審, 回賓館取行李準備離開時, 被20多名不明身份人員圍毆, 這些人叫囂要將律師活埋, 其中一名律師被拽到一輛車上, 車上有很多把鐵鍬和布袋子(12月6日中國青年網)。

如果不是湖北荊門警方及時解救, 可能北京的這兩名律師就回不到北京了。 然而, 讓人無法理解的是, 那些不明身份的人, 哪來的這麼大膽?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殺人。 由此可見, 這些行兇者的背後不僅有一個實力強大的黑社會組織犯罪團夥,

而且其幕後有著官場上的利益保護傘。 如果沒有人給這些違法犯罪嫌疑人撐腰, 這些不明身份的人就不敢為非作歹, 竟然口出狂言要活埋律師。 而且, 這些行兇者已經準備了活埋律師的作案工具。 可以說, 人贓俱獲, 鐵證如山。

那麼, 湖北荊門警方就一定要順藤摸瓜, 依法徹底查清這些犯罪團夥的老窩究竟設在哪裡, 然後將其一網打盡, 並繩之以法, 絕不姑息養奸。 不管這個犯罪團夥有著怎樣的保護傘,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衝破重重阻力, 秉公辦案, 用鐵的事實徹底摧毀這個具有黑社會組織犯罪團夥, 依法為民除害。 正如毛澤東主席生前所說:“凡是反動的東西, 你不打, 它就不倒。 這也和掃地一樣, 掃帚不到, 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

”那麼, 對於一切違法犯罪分子就不能心慈手軟。 如果我們像東郭先生那樣心慈手軟, 那就會給人民群眾和國家造成重大危害和損失, 那就必須依法當機立斷, 堅決予以剷除, 不留後患。 因為, 我國的司法原則是“有法必依, 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為,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基本國策必須認真貫徹落實, 絕不允許任何人踐踏法律權威與尊嚴, 決不允許任何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逃避法律責任追究。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中央政法會議上作重要講話時指出:“從一定意義上說, 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 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政法戰線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

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而且, 律師是依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捍衛者, 律師依法享有的權利絕不允許任何人侵犯。 而且, 絕不允許非法對律師進行恐嚇與各種形式的打擊報復;而且, 律師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將受到依法保護;而且, 律師的生命安全和其他公民一樣, 受法律保護。

記得, 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先生曾經說過:“法律是顯露的道德, 道德是隱藏的法律。 ”只有每個公民自覺受制于社會公德和法律約束, 才能用實際行動捍衛法律權威與尊嚴;只有依法嚴懲有組織的黑社會犯罪團夥, 才能依法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讓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而且, 英國著名詩人拜倫先生說得好:“誰把法律當兒戲,

誰就必然亡於法律。 ”對此, 我們相信, 湖北荊門警方一定能依法將這個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一網打盡。

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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