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蘇州市物價局對外公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監管的通知》。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停車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範圍。 今後, 蘇州將落實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用積分管理制度。
根據上述《通知》, 蘇州實行機動車停放服務分類定價制度。 國有資金投資建設的、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徵的停車設施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 收費標準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其他類型停車設施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其中, 依法施劃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收費實行政府定價。 國有資金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機場、車站、碼頭、城市交通樞紐、軌道交通換乘站、政府制定門票價格的旅遊景區、公園、城市廣場、市民中心等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等實行政府指導價。 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 以及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在規範機動車停放收費行為上, 《通知》規定,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督促停車設施經營者按照明碼標價規定, 在停車場入口處、繳費地點顯著位置設置價目牌(表), 公示停放服務收費定價方式、收費標準、聯繫電話、價格監督舉報電話等,
值得一提的是, 蘇州還將落實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用積分管理制度。 蘇州市物價局將把各停車場經營者的價格信用資訊, 納入信用管理系統。 經營者價格信用基礎分值為0分, 對經營者良好資訊記正分, 不良資訊記負分。 價格信用分超過60分的經營者列入價格誠信紅名單, 低於-60分的經營者列入價格失信黑名單。 蘇州市物價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他們將定期公佈信用積分排行情況:“我們將實施動態管理, 一旦被列入誠信黑名單, 這個停車場的經營者將受到多部門的聯合懲戒。
據悉, 上述《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蘇州住宅社區的配建停車設施收費, 不適用此《通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