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因租賃場地漏水, 北京天下通寶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天下通寶公司)稱其西周時期甲骨文雕刻鹿角被水泡了, 損失約千萬, 並將租賃場地的公司和物業方告上法院索賠千萬元。 今天(4月6日)下午, 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被告物業及租賃場地均不認可鹿角的價值, 反指文化公司自己未把鹿角保存好。
原告天下通寶公司訴稱, 2015年7月1日, 公司與北京弘鈺博藝術品市場有限公司(簡稱弘鈺博藝術品市場)簽訂場地租賃合同, 約定承租該公司四層某場地一年。 2016年5月29日下午,
天下通寶公司稱, 在將鹿角取出時, 發現該鹿角所刻文字已有部分脫落、損壞, 為保全證據, 其委託某公證處對漏水現場及物品進行證據保全。 天下通寶公司指出, 鹿角上刻的字系西周時期甲骨文, 相關損失初步預估約1千萬元, 他們與弘鈺博藝術品市場和物業公司多次協商未果後, 將兩方訴至法院, 要求兩方按照各自責任賠償預估損失共1千萬元。
今天的庭審上, 被告物業公司不同意原告訴求。 其稱自己並非本案侵權主體, 且原告發現漏水後, 沒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庭後, 原告表示並不存在沒有及時採取防護措施的問題, “當時我們週末休假, 後上班發現浸水, 立即做證據保全。 ”對於為何沒有投保, 原告稱公司做了紅外線防盜等, 但沒有想到會遭水災。
因被告提出要對文物真偽以及文物受損是否因漏水導致進行鑒定, 並要求法官現場勘驗, 該案將擇日繼續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