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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邊男子“隔夜酒駕”被查 刑事拘留罰款又丟“飯碗”

在榆林網訊:(特約通訊員 崔春月)12月4日早上8時30分, 靖邊縣交警大隊緝查布控系統平臺發出指令:“統萬路由東向西行駛一輛陝KSXX62長安麵包車, 車輛狀態逾期未年檢”, 崗勤中隊民警迅速出擊在統萬路中段成功攔截該嫌疑車輛。

在詢問駕駛人李某時, 李某一臉茫然, 說自己借朋友吳某的車, 也不知道車輛未年檢。 當執勤民警和駕駛人李某交談時, 發現李某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味, 警覺的民警斷定駕駛員李某應該是酒後駕駛機動, 立即將李某控制並移交至城區二中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中隊民警調查, 原來李某在3日晚上和朋友聚會, 一直喝到4日淩晨, 早上起來後, 朋友吳某要車, 他便到酒店駕駛該車給朋友吳某送車, 李某萬萬沒有想到, 他駕駛該車未年檢, 在通過監控卡口時被“電子員警”盯上了, 而這一盯, 不僅讓李某丟了養家的B2駕駛證, 還將面臨刑事拘留。

隨後, 辦案民警對李某呼氣酒精測試其結果為75mg/100ml, 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 隨即, 民警對李某體內血液進行抽血送檢, 經榆林市公安交警支隊司法鑒定中心鑒定, 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7.79mg/100ml, 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一生以司機為業的李某, 靠自己開車來養家糊口,

卻因為前一晚的喝酒而丟了“飯碗”。 依照法律規定, 雖然駕駛人李某並沒有語無倫次大醉的模樣, 但淩晨喝完酒後就臥床休息, 沒有及時排泄, 其體內乙醇量遠遠超過了每百毫升80毫克的標準。 李某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也將面臨1至6個月拘役, 機動車駕駛證吊銷, 且5年內不能重新申領。

李某因為醉酒駕車害自己丟了工作, 30歲出頭的他低著頭, 既無奈又後悔:自己感覺沒有事酒醒了, 想不到這“隔夜酒”的威力這麼大, 真不該喝。 面對重罰, 李某追悔莫及。 當晚, 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該中隊刑事拘留。

據二中隊民警介紹:“我們每個人體質不同, 對酒精的代謝速度也不一樣, 隔夜酒駕車是否構成酒駕因人而異。 有時候可能自己覺得清醒了, 可體內仍有酒精。 人在醉酒後經過一定時間的休息, 甚至隔夜休息後, 體內的酒精含量仍然可能使飲酒者處於醉酒狀態, 因為血液酒精含量衰減是一個緩慢的過程。 ”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 大量飲酒之後, 最安全最穩妥的辦法就是在飲酒後一天甚至更長的時間內不碰車,

千萬不要有“喝酒隔夜就不是酒駕”的錯誤認識, 一定要慎之又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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