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以為會天長地久的愛情走到了落幕的時候。 一個以為會執他(她)之手, 與他(她)偕老的愛人走到了分手的時候。 我們該如何面對。
解決無非是兩種。 糾纏與不糾纏。 是的, 我理解, 我清楚, 我明白。 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 那個愛著的人離開, 是多麼殘忍, 是多麼絕望的事。 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 是的, 我理解, 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 留住對方的情。 希望重新開始, 將感情繼續下去, 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
可是, 分手的時候。 越是糾纏不休。 越會讓自己傷的更加體無完膚。 傷害的不止是自己的心和身。 還會讓對方, 面對你的糾纏說出更絕情的話, 甚至做出更絕情的事。 糾纏也踐踏了自己的尊嚴。 你越是不死心, 不放棄, 越是挽留, 越是糾纏。 只會讓對方看輕你,
記得, 決定和他一起牽手, 走感情路的時候。 我讓他答應我一件事。 那就是, 如果某天, 他不再愛我了, 對我們的感情厭倦了。 不要躲我。 只要明白的告訴我, 不愛了, 愛不下去了。 我就會離開。 絕不糾纏。 是的, 我不去糾纏他。 甚至到現在。 我們都沒正式的說過分手這個話題。 說過分手, 也是我在一次爭吵中, 衝動的說了出來。 可是就這樣真的分了手。
也許, 是我的倔強不允許自己糾纏。
可是, 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 不等於, 我沒有愛過他。 我思念他的心, 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 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 就能讓我想起他。 走在寒冷的街上, 再也沒有他溫暖的手握住我冰冷的手。 那些孤寂的夜裡, 再也不會有他溫暖的擁抱溫暖我。 每個失眠的夜, 再也沒有他的句句關心, 字字問候。 甚至電話也一聲不響, 陪著我沉默。 曾經為了他一個電話而歡喜不已。
每次想到這些, 我都恨不得長睡不醒。 可是, 我能做的就是咬著牙自己對自己說,
他不在, 時間卻不會停止不前。 如果時間可以停止。 我希望, 時間停在我們最相愛的那段日子。 他不在, 我的生活還要繼續。 一如已往。 心底的傷, 欲蓋彌彰。 自己的傷, 自己解決, 自己的心情, 自己整理, 自己的疼痛, 自己埋葬。 但, 不會找他。
不糾纏, 不證明我不愛。 不糾纏。 不證明我不想他。 不糾纏。 不證明我沒傷。 只是不糾纏, 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 能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