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 提出“戀期(婚前)做心理檢測”的設想或建議, 簡稱“婚前心檢”。 “婚前心檢”包括一對戀人自己在戀期的互相瞭解、熟悉、碰撞、磨合、容納——“自檢”;但主要指在婚姻輔導師或心理學理論指導下的心理檢測包括性心理檢測。
兩個前提:在生理方面婚檢的基礎上, 排除遺傳和家族史的因素。
“婚前心檢”是9款18項心理指標的問卷。
18項如下:
1.門當。
2.戶對。
3.認識論。
4.價值觀。
5.性格。
6.習慣。
7.氣質。
8.情感。
9.性欲。
10.權利欲。
11.責任感。
12.能力。
13.情商。
14.情趣。
15.志向。
16.直覺。
17.緣分。
18.家庭成員排序。
關於“婚前心檢”的命題, 筆者在20世紀80年代就開始思考;近10年來, 在不成熟的婚前心理檢測以及對婚後心理輔導、對病態婚姻心理治療的過程中, 不斷整理、豐富、完善, 使其漸趨成熟。 心理方面的檢測, 建議由心理健康機構實施, 由不成熟到成熟。 成熟時則形成《婚前心理指標檢測量表》。
連同自檢、體檢和心檢, 婚前檢查的管道或方式有如下一些——自檢、體檢、心檢、試婚、性匹配、看星座、“合婚”、血型和生物生化物質檢測。
現在社會上有一說——“婚戀是計算出來的!”它至少有兩個含義:一個是計算對方及雙方的經濟條件, 以預測婚後物質生活的水準;二是測算雙方的心理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