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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部灣銀行貴港分行違反規定被處罰

千龍網北京12月5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貴港市中心支行日前發佈的貴銀罰字〔2017〕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廣西北部灣銀行貴港分行違反規定被罰款10000元。

處罰信息截圖

貴銀罰字〔2017〕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2016年7月14日、7月16日廣西北部灣銀行貴港分行該行營業部在辦理的假幣收繳過程中, 存在使假幣實物離開客戶視線範圍的違規行為;2016年7月14日該行營業部在辦理假幣收繳過程中, 存在《假幣收繳憑證》中的“覆核人”沒有參與“覆核”的違規行為。 中國人民銀行貴港市中心對廣西北部灣銀行貴港分行處以人民幣1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7年12月1日。

公開資料顯示, 廣西北部灣銀行是順應國家實施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戰略, 經中國銀監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於2008年10月成立的省級商業銀行。 目前已在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崇左、貴港、玉林、百色、梧州、柳州等10個設區市和橫縣、桂平、憑祥、東興、北流等縣域設立了分支機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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