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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去哪兒、途牛存強賣行為,用戶無法取消套餐

藍鯨TMT 楊博丞

近日, 網友“投行老范”發文爆料稱, 在攜程中定機票被收取額外費用, 並且無法取消勾選該費用。

據“投行老範”講述,

他在攜程上定了一張深圳到石家莊的機票, 票價為1037元, 當確認訂單後, 金額卻變成了1152元。 在該訂單頁面右上角可以清楚看到, 機票+機場建設費應當為1037+38元, 總共應為1073元, 然而卻多出了79元的費用。

當點開下方的訂單明細時, 明明單獨定的機票直接變成了“成人套餐”, 套餐中包括機票、酒店優惠券、機建、燃油附加、貴賓休息室, 共5項費用。 其中, 酒店優惠券和貴賓休息室屬於機票額外收費類目, 並且這兩項費用無法取消。

不光是機票, 就連高鐵票也被攜程做了“手腳”。 在訂單的明細費用表中, 多出了一個套餐——VIP優先出票, 該套餐收費30元/份。

調查:強賣業務成業內規則

隨後, 藍鯨TMT對此事進行調查發現, 攜程的確一直存在該問題, 並且除了攜程, 在旅遊類App軟體中這種違規收費行為已成為行業規則, 幾乎每家都在收取這樣的費用, 且無法取消。

藍鯨TMT先後在攜程、去哪兒、途牛、飛豬、藝龍等熱門軟體中預定北京到深圳的機票, 攜程顯示, 需要加最低30元的酒店優惠券, 並且該類目不能取消選擇。 而去哪兒、途牛、飛豬、藝龍分別為, 可自主選擇套餐或已取消所有套餐。

因此可見,在這5家App中,只有攜程屬強制性購買,其他4家雖然可以自主選擇,但其仍然默認為最低30元優惠券,如用戶不查看很容易進“坑”。如從嚴格來講,他們均違反了《中國消費者權益法》中第四條和第九條之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資源、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強買強賣”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權利”。

據多位業內人士透露,機票搭售頑症難除的背後牽涉到線上旅遊服務商(OTA)心知肚明的一個行業“潛規則”:機票業務佔據OTA收入的絕大部分,而盈利的主要秘訣就是搭售各種消費者深惡痛絕的消費券。

這一“秘密”得到了阿裡巴巴副總裁、飛豬副總裁胡臣傑的證實。胡臣傑認為,這種行業“潛規則”嚴重影響了廣大用戶的消費體驗,為此,飛豬近日高調宣佈將為消費者提供“無搭售、無貓膩、無潛規則”的“三無”機票:除去保障安全出行的乘機保險且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要自由勾選外,飛豬平臺承諾絕不搭售任何名目的消費券,以真正實現飛豬所宣導的“明白買”、“放心飛”的消費體驗。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線上旅遊消費市場由於網路存在跨地域性、隱蔽性的特點,導致涉及環節眾多、責任相對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統一行業標準。許多消費者在通過線上旅遊網站購買機票或出行產品後,權益易受到侵害,並且維權難,司法途徑有限。同時,線上旅遊平臺方面又不願出來認錯或承擔責任。

“坑”出的財報

在2016年攜程財報中顯示,其全年交通票務營業收入為88億元人民幣,相比2015年增長98%,交通票務的營業收入占攜程2016年總營業收入的幾近一半。

在2016年途牛財報中顯示,其全年其他收入為3.856億元人民幣,較2015年增長201.9%。這一增長主要來源於保險服務費收入、金融收入以及單項旅遊產品(如交通和住宿等)傭金收入的增長。

我們不禁想問,攜程和途牛的財務增長難道主要是靠這些強賣的業務所獲得收益?

在2015年第一季度,攜程網聯合總裁兼COO孫潔就曾透露,當時攜程網的活躍用戶為5000萬。如果按當時活躍用戶量計算,每人30元的強制優惠券收費,那麼總共則為15億元。

當然,這裡的部分費用都給到了合作夥伴,比如保險公司、酒店或機場貴賓廳。但即便是給到合作夥伴,也有大部分利潤入了攜程自己的腰包。去哪兒和途牛在強賣的收入來源方面與攜程如出一轍。

因此可見,在這5家App中,只有攜程屬強制性購買,其他4家雖然可以自主選擇,但其仍然默認為最低30元優惠券,如用戶不查看很容易進“坑”。如從嚴格來講,他們均違反了《中國消費者權益法》中第四條和第九條之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資源、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強買強賣”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權利”。

據多位業內人士透露,機票搭售頑症難除的背後牽涉到線上旅遊服務商(OTA)心知肚明的一個行業“潛規則”:機票業務佔據OTA收入的絕大部分,而盈利的主要秘訣就是搭售各種消費者深惡痛絕的消費券。

這一“秘密”得到了阿裡巴巴副總裁、飛豬副總裁胡臣傑的證實。胡臣傑認為,這種行業“潛規則”嚴重影響了廣大用戶的消費體驗,為此,飛豬近日高調宣佈將為消費者提供“無搭售、無貓膩、無潛規則”的“三無”機票:除去保障安全出行的乘機保險且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要自由勾選外,飛豬平臺承諾絕不搭售任何名目的消費券,以真正實現飛豬所宣導的“明白買”、“放心飛”的消費體驗。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線上旅遊消費市場由於網路存在跨地域性、隱蔽性的特點,導致涉及環節眾多、責任相對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統一行業標準。許多消費者在通過線上旅遊網站購買機票或出行產品後,權益易受到侵害,並且維權難,司法途徑有限。同時,線上旅遊平臺方面又不願出來認錯或承擔責任。

“坑”出的財報

在2016年攜程財報中顯示,其全年交通票務營業收入為88億元人民幣,相比2015年增長98%,交通票務的營業收入占攜程2016年總營業收入的幾近一半。

在2016年途牛財報中顯示,其全年其他收入為3.856億元人民幣,較2015年增長201.9%。這一增長主要來源於保險服務費收入、金融收入以及單項旅遊產品(如交通和住宿等)傭金收入的增長。

我們不禁想問,攜程和途牛的財務增長難道主要是靠這些強賣的業務所獲得收益?

在2015年第一季度,攜程網聯合總裁兼COO孫潔就曾透露,當時攜程網的活躍用戶為5000萬。如果按當時活躍用戶量計算,每人30元的強制優惠券收費,那麼總共則為15億元。

當然,這裡的部分費用都給到了合作夥伴,比如保險公司、酒店或機場貴賓廳。但即便是給到合作夥伴,也有大部分利潤入了攜程自己的腰包。去哪兒和途牛在強賣的收入來源方面與攜程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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