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國際>正文

巴勒斯坦地區——苦難的猶太民族和獨特的以色列國

巴勒斯坦地區現狀圖

巴勒斯坦被蠶食的土地

巴勒斯坦

, 號召全世界猶太人回歸故土巴勒斯坦, 恢復本民族的生活方式。

1897年, 第一次全世界猶太人大會在瑞士巴塞爾召開, 希歐多爾·赫茨爾(Herzl Theodor)當選主席。 大會決議建立“一個得到公眾承認的、有法律保障的家園(或國家)”。 “猶太國民基金”和“巴勒斯坦土地開發公司”等相應機構成立, 幫助世界各地的猶太人向巴勒斯坦移民。 錫安主義運動的發展推動了第二次回歸浪潮(1904-1914年),

約有四萬名猶太人返回定居。

1917年11月, 英國外交部長詹姆士·貝爾福(James Balfour)發表《貝爾福宣言》(The Balfour Declaration):“英國政府樂於見到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新的國家, 並且將盡一切努力協助達成這個目標;我們明白這不應影響巴勒斯坦非猶太人之民權與宗教信仰, 以及其他國家之猶太人的權利與政治地位。 ”, 支援猶太人複國, 由於美國本土有數以百萬計的猶太人, 美國總統威爾遜表示支持《貝福爾宣言》。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 猶太人掀起了第三和第四次回歸浪潮。

1920年, 奧斯曼帝國崩潰後, 英國與法國戰後簽訂了處理奧斯曼帝國領土的協定, 帝國在中東的領土成為英法兩國的委任統治地區, 英國統治了巴勒斯坦、伊拉克等地;法國統治了敘利亞、黎巴嫩等地。

1922年, 英國政府以執行《貝福爾宣言》為由, 將巴勒斯坦分為東西兩部分:即以約旦河為界把巴勒斯坦分為東西兩部分, 東部稱外約旦(即今約旦雜湊姆王國), 為阿拉伯人居住地;西部仍稱巴勒斯坦(即今以色列、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 面積約2.7萬平方公里, 為猶太居民區, 由英國委任總督直接統治。

1933年, 納粹黨在德國執政, 掀起第五次猶太人回歸浪潮。 大量的移民潮, 對當地阿拉伯人的生活環境造成很大的衝擊, 猶太人與阿拉伯人開始出現流血暴力衝突。 1939年, 英國頒佈了一份白皮書, 規定39年後的5年內猶太人可再移民75000人, 此後不再接受猶太移民。 這份白皮書被許多猶太人和錫安主義者視為是對猶太人的背叛,

並且認為那違背了貝爾福宣言。 阿拉伯人也並沒有就此平息, 他們希望完全停止猶太人的移民。 一些激進的猶太人這時開始大搞恐怖活動, 英國曾經嘗試過不同的方法讓這塊飽受暴力蹂躪的土地獨立, 但均未成功。

1940年, 巴勒斯坦地區猶太人已占當地居民總數的30%。 後來在歐洲發生的猶太人大屠殺, 進一步推動了猶太人回歸。 1944至1948年之間, 約20萬猶太人通過各種途徑輾轉來到巴勒斯坦地區。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 巴勒斯坦地區已經有60萬猶太居民。

1947年9月16日, 鑒於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的暴力衝突不斷升級, 聯合國第二屆大會成立了“

巴勒斯坦專門委員會”進一步研究巴勒斯坦問題,

美蘇代表主張在委任統治結束後立即進行分治。

1947年11月, 聯合國大會表決了第181號決議《1947年聯合國分治方案》, 33國贊成(包括美國和前蘇聯), 13國反對, 10國棄權, 通過決議:將巴勒斯坦地區再分為兩個國家(上次巴勒斯坦領區77%給予阿拉伯人, 成為今天的約旦), 猶太人和阿拉伯人分別擁有大約55%(約1.52萬平方公里)和45%(約1.15萬平方公里)的領土;耶路撒冷(176平方公里)國際化, 以期避免衝突。 分治方案在已開發領土上大致採取照顧傳統聚居點、按人口比例均分的原則, 但考慮到未來大量猶太難民的遷入, 將南部人煙稀少的內蓋夫(Negev)沙漠地區劃入猶太國。 故當時實際只占6%土地和1/3人口的猶太人獲得了較多的領土。

1947年聯合國分治方案

1948年5月14日,英國結束了對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猶太複國主義者認為,“聯大”分治決議的通過是個大好的時機。同日,以色列國正式宣佈成立。因決議對以色列的明顯偏袒,阿拉伯國家反對和拒絕分治決議,阿拉伯的巴勒斯坦國未能建立,結果發生多次阿以戰爭。

1948年5月16日,以色列建國的隔天淩晨,阿拉伯國家聯盟(七個成員國)共集結軍隊四萬多人,向以色列發起進攻,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12月23日,戰爭結束,以色列大勝,阿拉伯國家軍隊死亡1.5萬人,以色列軍隊死亡約6000人,有71萬巴勒斯坦人逃離家園,淪為新難民。雙方劃定了臨時邊界,即所謂綠線(Green Line)。以色列在約旦河西託管區的領土增加了23.5%(6200平方公里),約旦取得了猶大和撒馬利亞等山地,即著名的約旦河西岸。埃及獲得地中海沿岸的一個長條地區,即加沙地帶。

第一次中東戰爭後巴勒斯坦地區

1948年12月11日,聯合國大會第三屆常會通過第194(Ⅲ)號決議,其中列出了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辦法。大會根據伯納多特伯爵的報告所載的尋求解決日益不定的巴勒斯坦局勢的建議宣佈:應允許願意返回家園並與鄰人和平共處的難民儘早在一個實際可行的日期返回家園,決定不回去的難民應得到財產損失賠償。大會並呼籲使耶路撒冷非軍事化和國際化,呼籲保護巴勒斯坦各處聖地,保障人們自由前往這些聖地。決議又規定設立聯合國巴勒斯坦和解委員會,負責執行它認為需要履行的聯合國調解專員的職務。決議指導委員會協助當事各方最後解決所有未決問題,並促進難民遣返、安置和重新參與經濟和社會生活。和解委員會設法解決領土的規模、難民和耶路撒冷地位這三大問題。

1949年5月11日,以色列成為聯合國會員。

1956年7月26日,埃及總統納賽爾頒佈國有化法令,將一直在英、法兩國控制之下的蘇伊士運河收歸國有。英國和法國對此相當不滿。以色列在遭到一連串阿拉伯地下民兵部隊的襲擊後,秘密的與英法兩國結盟。10月29日,以色列突然入侵了加沙地帶和西奈半島,

第二次中東戰爭爆發。

第二次中東戰爭,也被稱為蘇伊士運河戰爭、西奈戰役或卡代什行動。

10月30日,英法兩國向埃及、以色列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兩國立即停火,並從運河兩岸各向後撤退10公里。以色列方面接受停火,但埃及納塞爾總統拒絕,從而英法兩國出兵埃及。英法以三國的行動遭到國際社會譴責,11月6日,在國際壓力下英法兩國被迫接受停火決議,以色列並於11月8日同意撤出西奈半島。第二次中東戰爭不但導致了英國艾登政府垮臺,英法兩國在全球的龐大帝國加速瓦解。此外,美國和蘇聯兩個超級大國成為真正主宰中東乃至全世界的力量。

第二次中東戰爭

1964年5月,400多名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國家的代表,在耶路撒冷舉行巴勒斯坦人國民大會,成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 PLO,巴解組織)。由8個背景各不相同的遊擊隊組織組成: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人陣)、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陣線(民陣)、巴勒斯坦人民解放戰爭先鋒隊(閃電)、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總指揮部)(人陣〈總部〉)、巴勒斯坦解放陣線(巴解陣)、解陣巴勒斯坦阿拉伯陣線(阿解陣)、巴勒斯坦人民鬥爭陣線(人鬥)。由阿拉法特創建的“法塔赫”是巴解組織中最大和最有影響的一支力量,在巴解中居於領導地位。其目標就在約旦河至地中海一帶土地組成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並取代以色列。

1964年 8月,巴解組織決定建立巴勒斯坦解放軍,作為該組織正規軍隊。巴勒斯坦解放軍由卡迪斯亞旅、恩傑魯特旅、哈坦旅組成,兵力約6000多人,分駐在埃及、敘利亞、約旦等國。

1964年9月,第二屆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

1967年6月5日,以色列出動空軍對埃及進行襲擊,第三次中東戰爭爆發。這一場戰爭中以色列傾全國之空軍部隊,對埃及、敘利亞和伊拉克的機場進行攻擊,阿拉伯國家損失慘重,400多架飛機被摧毀,有超過40多萬巴勒斯坦人淪為難民。6月11日,戰爭結束,以色列佔領了加沙地帶、西奈半島、約旦河西岸、耶路撒冷東城區和戈蘭高地,共6.57萬多平方公里。第三次以阿戰爭只用了六天就結束,所以又稱為“六日戰爭”。1948年的綠線成了以色列在佔領領土上的行政邊界。儘管以色列佔領區存在主權爭議,以色列行政區還是延伸到了東耶路撒冷和戈蘭高地。《以埃和平條約》簽字後,西奈半島歸還埃及。

第三次中東戰爭

1967年11月22日,安理會在第1382次會議上一致(15票贊成)通過第242號決議,促請以色列從它在1967年的衝突中佔領的地區撤離,各方立即停戰,並保證蘇伊士運河等國際航道的暢通。

1968年5月,巴解組織在約旦安曼召開會議,組成新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參加巴解組織的民族主義組織和遊擊隊有:法塔赫、民陣、阿拉伯解放陣線等共7個組織。巴解組織的各遊擊隊武裝力量共約1萬人,其中法塔赫的武裝力量“暴風”突擊隊約6000人左右。

1968年~1972年消耗戰爭(War of Attrition)期間,以色列和敘利亞、埃及間的邊界頻繁爆發許多小規模的衝突。除此之外,在1970年代早期,巴勒斯坦武裝部隊對以色列和各國的猶太人展開了規模空前的恐怖攻擊,在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爆發了慕尼克慘案,巴勒斯坦的武裝民兵挾持以色列的代表團成員作為人質,最後所有人質皆遭殺害。以色列對此展開了報復性的“上帝之怒行動”(Operation Wrath of God),由一群以色列摩薩德情報局的幹員在世界各地行刺那些籌畫慕尼克慘案的幕後兇手。

1973年10月6日,第四次中東戰爭,又稱贖罪日戰爭、齋月戰爭、十月戰爭。源於埃及和敘利亞欲取回在六日戰爭中失去的土地,但以色列高層對聯合國關於歸還土地的決議不予理睬。埃及總統薩達特寄望於以小規模的戰勝以色列便能改變現狀。埃及和敘利亞趁猶太人進行絕對休息的“贖罪日”時,同時向以色列發起突然襲擊。

第四次中東戰爭

1973年10月22日,在聯合國安理會第1747次會議上,以14票贊成,一票棄權(中國)通過安理會第338號決議。該決議要求第四次中東戰爭有關各方在12小時內在現有陣地上立即停火,並在停火後開始執行聯合國安理會242號決議,舉行和平談判。10月26日,停火決議結束,並於28日展開談判。

1974年5月,伊紮克·拉賓(Yitzhak Rabin)繼承梅爾夫人成為以色列第五任總理。

1974年6月,巴解組織召開第12次全國委員會會議,大多數委員支持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巴解組織領導提出的新的政治綱領。新綱領要求用一切手段進行鬥爭,有條件地參加中東和談;主張在以色列將撤離的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建立一個小型巴勒斯坦國,作為實現其最終戰略目標的第一步。

1974年10月,在拉巴特舉行的第7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上,巴解組織被確認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1974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確認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決、獨立主權、返回家園的權利,並邀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的會議和工作。

1975年,聯合國大會設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聯合國大會授予巴解組織在聯大以及其它由聯合國主辦的各會議中以觀察員資格。

1976年8月、9月,不結盟國家和阿拉伯聯盟先後接納巴解組織為正式成員。

1977年4月,因夫人非法在美國存款事被揭露,伊紮克·拉賓辭職。拉賓辭職後,希蒙·佩雷斯代理總理一職。6月,利庫德集團(Likud)的梅納赫姆·貝京(Menachem Begin)當選新總理。

1977年11月,埃及的總統沙達特首訪以色列,在以色列國會演講,埃以關係開始緩和。

1978年9月6日,在時任美國總統吉米·卡特的邀請下,美國、埃及和以色列三方在大衛營舉行最高級會議。與會的三國首腦有美國總統卡特、埃及總統薩達特及以色列總理貝京。

9月17日,埃以雙方簽署了《關於實現中東和平的綱要》和《關於簽訂一項埃及同以色列之間的和平條約的綱要》兩份檔,即著名的“大衛營協議”。

1979年3月,埃以雙方並正式簽署了和平條約,以色列從西奈半島撤軍,並且撤離了自從1970年代開始在那裡建立的移民區。以色列也同意依據1949年劃定的綠線讓巴勒斯坦獲得自治權。

1981年6月7日,以色列空軍轟炸伊拉克在奧西拉克(Osirak)建立的核子反應爐,阻止伊拉克製造核武器的企圖,這次任務又被稱為巴比倫行動。

1982年6月6日,以色列藉口駐英國大使遭到巴解組織刺殺為由,出動陸、海、空三軍10萬多人,入侵黎巴嫩。在6天之內佔領了黎巴嫩四分之一的領土,攻陷了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大部分基地。從6月14日開始,以色列集中兵力圍攻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總部所在地貝魯特西區。9月18日,以色列佔領貝魯特西區。之後在以色列國防軍的默許及幫助下,爆發貝魯特難民營大屠殺,黎巴嫩基督教民兵在數日內殺害千名以上的無辜伊斯蘭教徒,亦拍成電影與巴席爾跳華爾滋。以色列軍隊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逐出了黎巴嫩,迫使巴解轉移基地至突尼斯。

1983年 5月,由於政治分歧(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多數派更加明確地主張在堅持武裝鬥爭的同時應把重點放在政治和外交努力上;反對派仍堅持要消滅以色列,主張在巴勒斯坦全境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部分法塔赫軍官脫離法塔赫,成立“巴勒斯坦革命運動”,形成法塔赫反對派。隨後,法塔赫反對派和“人陣(總部)”、“閃電”、“人鬥陣”組成“民族聯盟”,“人陣”、“民陣”、“解陣”和巴勒斯坦共產黨組成“民主聯盟”。

1983年8月29日,關於巴勒斯坦問題的國際會議在日內瓦舉行。138個國家和巴解組織的代表及西歐國家的觀察員出席,美國拒絕到會。會議通過《關於巴勒斯坦問題的日內瓦宣言》和《行動綱領》。宣言指出,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關鍵是以色列結束對阿拉伯領土的佔領,撤出1967年以來佔領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內的土地;巴勒斯坦人民有權重返家園,實現民族自決,在阿拉伯領土上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巴解組織代表了巴勒斯坦人民的利益,有權參加一切有關中東的努力、磋商和會議;並呼籲召開中東和平會議,以使巴勒斯坦問題獲得全面、公正、持久的解決。《行動綱領》要求各國停止對以色列的援助;要求聯合國、國際組織、基金會和有關機構給巴勒斯坦人民以人道的、經濟的援助。

1985年3 月,“人陣”、“人陣(總部)”、“閃電”、“人鬥陣”、“巴解陣”和法塔赫中的反對派宣佈成立“巴勒斯坦民族拯救陣線”。該陣線的綱領強調,反對阿拉法特執行的路線,但並不取代巴解組織。

1987年12月,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 HAMAS,哈馬斯)成立,創始人為謝赫·艾哈邁德·亞辛。與巴解組織政治主張不同,集宗教性、政治性為一體的哈馬斯主張用武力消滅巴土地上的猶太複國主義者,反對同以色列和平共處,主張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宣佈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一個位於約旦河西岸及加沙地帶、首都為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國”。

1988年12月15日,巴勒斯坦正式成為聯合國觀察員。

1989年,由於哈馬斯多次製造針對以色列目標的自殺式爆炸事件,以色列宣佈哈馬斯為非法組織,並將其精神領袖亞辛逮捕入獄。

1991年10月,中東和會在馬德里召開,阿以間開始艱難的和平談判。在阿以和談中,巴以和談是構成中東和平進程的關鍵。

1992年6月,工黨在以色列大選中獲勝,拉賓就任總理。

1993年8月20日,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巴解組織主席阿拉法特在挪威首都奧斯陸秘密會面後達成的《奧斯陸協定》。9月13日,雙方於美國白宮草坪簽署了《臨時自治安排原則宣言》,根據宣言,1994年5月,巴勒斯坦首先在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的傑裡科實行自治。哈馬斯對此持反對態度,依然堅持對以色列的武裝鬥爭。聲明簽署後,以色列總理伊紮克·拉賓與巴解組織主席阿拉法特握手。這一歷史性協定為巴勒斯坦人民在加沙地帶和西岸實現自治開闢了道路。它標誌著一個談判解決永久地位問題的進程的開始。以色列總理拉賓,阿拉法特和以色列國外交部長希蒙·佩雷斯因此獲得1994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這個協定建立巴勒斯坦當局,阿拉法特為第一個首腦。

1994年7月,阿拉法特返回巴勒斯坦,在加沙和西岸耶利哥地區建立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此後達成的若干協定使更多地區歸屬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控制。

1995年9月28日,雙方簽署了歷史性的《以色列-巴勒斯坦關於西岸和加沙地帶的臨時協定》,即《奧斯陸第二項協定》,取代了1993年的《關於臨時自治安排的原則聲明》。同年,以軍先後撤出約旦河西岸的7座主要城市後,除加沙地帶外,巴在約旦河西岸90%以上的領土內實現了自治,但目前約旦河西岸仍有100多個猶太人定居點,約20萬人。

1996年1月20日,巴勒斯坦舉行首次選舉,法塔赫獲巴勒斯坦委員會中的多數席位,阿拉法特以87%投票獲勝當選巴勒斯坦權力機構主席。國際觀察員宣佈這個選舉是自由並公平,但是也有人認為大多數反對阿拉法特的組織決定不參加競選,這個競選並非真正的民主選舉。

1999年9月4日,以色列政府和巴解組織在沙姆沙伊赫簽署了《沙姆沙伊赫備忘錄》,雙方承諾全面和共同履行臨時協議及1993年9月以來雙方達成的所有其他協議,以及源自前協議的所有未履行的承諾。

2000年7月,在美國總統克林頓的主導下,以色列總理巴拉克和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在大衛營舉行談判。然而,談判最後破裂,沒有取得任何新成果。巴拉克提出向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移交90%的西岸和加沙地帶領土的建議,但被阿拉法特拒絕。導致大衛營和談破裂的原因不是巴以在東耶路撒冷劃分問題上的分歧,而是因為巴方要求得到“返回權”,希望讓近300萬巴勒斯坦難民重返被以色列佔領的故土。和談破裂後,巴勒斯坦人在阿里爾·沙龍訪問耶路撒冷聖殿山后舉行了第二次起義。

2000年9月底,以色列強硬派領導人沙龍強行進入伊斯蘭聖地阿克薩清真寺,引發了巴以間一場曠日持久的流血衝突。

2001年1月初,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談判代表在埃及的塔巴會晤,再度作出努力。雙方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他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達成最後解決。然而以色列迫近的選舉導致巴拉克總理中止了會談。阿里爾·沙龍3月當選為以色列的新總理後,堅持推行強硬政策,導致巴以關係更加惡化,巴以和談完全停頓。

2002年3 月12日,安理會以14 票贊成、1 票棄權(敘利亞)表決通過了第1397 號決議,肯定了以色列和

巴勒斯坦兩個國家將在安全和公認的邊界內毗鄰而居的區域前景。使這一憧憬變成現實的“路線圖”是由四方(美國、歐洲聯盟、俄羅斯聯邦和聯合國)制定的。“路線圖”設想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採取平行步驟,以便至遲於

2005年年底達成最後的、全面的和平解決。

2002年3月28日,第14次阿拉伯首腦會議在貝魯特舉行,會上沙特提出一項旨在最終結束阿以爭端的和平新建議,著重討論了沙特提出的和平新建議。會議發表了《貝魯特宣言》,並一致通過了以沙特中東和平新建議為基礎的“阿拉伯和平倡議”。倡議要求以色列遵守聯合國有關決議,從1967年以來佔領的所有阿拉伯領土,包括敘利亞的戈蘭高地和至今仍在以軍控制下的黎巴嫩領土上全面撤軍;根據

聯合國大會第194號決議,公正解決巴勒斯坦難民問題;要求以色列接受在1967年6月4日以來被其佔領的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建立享有獨立主權、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阿拉伯和平倡議通過後得到國際社會的積極支持,但卻遭到沙龍政府的拒絕,致使該倡議一直未能實施。

2003年6月4日,美國總統布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總理阿巴斯和以色列總理沙龍在約旦紅海港口城市亞喀巴舉行三方會晤並發表聲明,正式啟動中東和平“路線圖”計畫。此次首腦會議最大的成果是巴以“無條件地恢復政治和平進程”。沙龍在聲明中承認巴勒斯坦建國的權利,並承諾拆除約旦河西岸未經許可建立的猶太人定居點。阿巴斯則宣佈停止巴勒斯坦武裝起義,並呼籲巴勒斯坦人採用和平手段結束以色列佔領。

2004年初,以色列宣佈從加沙地帶大部分地區和西岸一小部分地區撤出的計畫。2004年5月,“四方”為這項撤出計畫訂立了一些原則,表明撤出必須是徹底的,而且應繼而在西岸採取類似的步驟。

2004年11月11日,阿拉法特在法國貝爾西軍醫院去世。時任立法委員會主席的法圖代理民族權力機構主席一職。

2005年1月9日,巴解組織舉行新一屆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選舉,馬赫姆得·阿巴斯以62.3%的選票當選,但立法委員會選舉未能同時進行。

2005年3月,哈馬斯首次正式宣佈參加巴立法委員會選舉。哈馬斯表示不放棄武裝鬥爭的同時,開始逐漸調整自己的立場,以更加務實靈活的策略來參政議政。

2006年1月25日,巴勒斯坦舉行第二屆立法委員會選舉,哈馬斯贏得立法委132個席位中的74席。3月29日,由哈馬斯組建的政府宣誓就職,總理為伊斯梅爾·哈尼亞。

2006年5月11日,被關押在以色列監獄中的巴勒斯坦多個派別的領導人聯名簽署“獄中協議”,呼籲民族團結,組建民族聯合政府,重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實現在被占領土上建立巴勒斯坦國的目標。

2006年7月12日,黎巴嫩真主党所屬軍隊展開了一項代號名為“誠實的許諾行動”(Operation Truthful Promise)的軍事行動,突然襲擊了以色列北部,打死8名以色列士兵,俘虜2名以色列士兵。此項行動引起以色列的不滿,隨後以色列即展開一項代號名為“正義報酬行動”(Operation Just Reward)(稍後此行動被改名為“變向行動”Operation Change of Direction)的軍事行動,進行反擊。此次衝突被稱為2006年黎巴嫩戰爭,在以色列被稱為第二次黎巴嫩戰爭(Second Lebanon War),在黎巴嫩被稱為七月戰爭。2006年8月14日停火,這場衝突殺害了一千名黎巴嫩平民、440名真主党民兵、以及119名以色列士兵,也對黎巴嫩城市的基礎建設造成了龐大損害。

2006年8月11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第1701號決議,由於內容主要是呼籲黎巴嫩真主党及以色列國防軍停戰,故又稱為以黎和平決議。根據決議,授權聯合國在黎巴嫩南部部署一支15000人的維和部隊,要求解除黎巴嫩境內所有民兵組織的武裝,同 時要求無條件釋放兩名被扣押的以色列士兵埃胡德‧戈德瓦塞爾和伊利達‧雷吉夫。

2006年10月1日,哈馬斯武裝人員與法塔赫支持者在加沙地帶發生激烈衝突,致使8人死亡、70多人受傷。12月1日,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宣佈,組建聯合政府的談判失敗。12月16日,阿巴斯在拉姆安拉發表講話說,他決定儘快要求提前舉行立法委員會選舉和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選舉。

由於拒絕承認以色列、拒絕放棄暴力、拒絕接受巴以業已簽署的協議,哈馬斯政府遭到以色列和一些西方國家的抵制,並陷入財政危機,哈馬斯被迫再次尋求組建聯合政府。2007年2月8日,阿巴斯與哈馬斯領導人邁沙阿勒就建立民族團結政府、新政府政治綱領和重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等問題達成“麥加協定”。根據協定,雙方在聯合政府中財政部長、外交部長和內政部長三大關鍵職位的人選問題達成一致。2月15日,巴自治政府宣佈解散,阿巴斯授權哈尼亞組建新政府。3月17日,巴民族聯合政府宣誓就職。

2007年6月9日,哈馬斯和法塔赫武裝在加沙地帶爆發激烈衝突,造成30多人傷亡。此後衝突日趨激化。6月14日,哈馬斯從法塔赫手中奪取了加沙控制權。阿巴斯宣佈解散民族聯合政府,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實施緊急狀態。6月15日,阿巴斯任命法耶茲為緊急政府總理。

2008 年12 月16 日,安全理事會以14 票贊成、1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第1850號決議。指出2002 年《阿拉伯和平倡議》和四方持續努力的重要性,宣佈支援安納波利斯進程,承諾使談判不可逆轉。安全理事會支援雙方開展雙邊談判進程的商定原則,籲請雙方履行《路線圖》規定的義務,不採取任何可能破壞信心或損害談判結果的步驟,籲請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營造有利於談判的氣氛,並協助巴勒斯坦權力機構。

2008年12月27日,以色列國防軍對巴勒斯坦加沙地帶的哈馬斯目標執行代號“鑄鉛行動”(Cast Lead Operation)的空襲,加沙戰爭爆發。為報復以色列軍事打擊,哈馬斯向以色列境內目標發射火箭彈和迫擊炮還擊。同時以色列北部也受到來自黎巴嫩方向發射的火箭彈襲擊。空襲持續一周後,以色列於次年1月3日派出地面部隊進入加沙地帶。

2009 年1 月8 日,在進行全面徹底的磋商、包括進行部長級磋商後,安理會在法國外交部長貝爾納·庫什內主持下舉行會議,以14 票贊成、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第1860號決議。安理會在決議中要求立即實行持久的、受到全面尊重的停火,以促成以色列從加沙全面撤軍。

2011年9月23日,巴勒斯坦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申請,尋求成為聯合國第194個會員國,但因美國和以色列的反對而未能獲得安理會支持。

2012年10月20日,巴勒斯坦舉行7年來首次地方議會和行政機構領導人選舉,但由於遭到哈馬斯的抵制,選舉僅在約旦河西岸進行,不包括加沙地帶。哈馬斯要求在巴勒斯坦結束分裂、實現民族內部和解之前不進行任何形式的選舉。

2012年11月14日,以色列國防軍宣佈對加沙地帶武裝發起代號“

防務之柱”的大規模軍事行動,空襲加沙地帶多處目標。

2012年11月29日,第67屆聯合國大會表決通過決議,將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提升為非會員的“觀察員國”。

11月30日,以色列內閣批准在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猶太人定居點新建3000套住房。12月2日,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在內閣會議上明確指出,巴方“在聯合國的單方面動作公然違反先前與以色列簽署的協議”,以色列政府“拒絕接受聯大的表決”。國際社會認為以色列這一舉動是對巴方尋求在聯合國升格的報復,美國以及部分歐盟國家對以色列提出批評。

2013年1月6日,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發佈主席令,要求將目前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更名為“巴勒斯坦國”。1月9日,巴勒斯坦各派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磋商舉行巴大選(議會選舉、主席選舉以及民族委員會選舉)的具體日程和組建聯合政府問題,沒取得任何成果。2月11日,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選民登記工作正式開始,這是控制加沙地帶的哈馬斯首次允許在加沙舉行選民登記工作,為大選做準備。

2014年6月2日,巴勒斯坦聯合政府在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總統府宣誓就職,標誌著巴勒斯坦法塔赫和哈馬斯長達7年的分裂局面正式結束。巴勒斯坦新一屆聯合政府的成立,在以色列引起巨大反響。6月5日,以色列宣佈在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增建大約1千5百所定居點住宅的計畫,以此作為對巴勒斯坦組建聯合政府的回應。

2014年6月12日,3名猶太青年在約旦河西岸被綁架並殺害,以色列認為是哈馬斯成員所為。以色列軍隊隨後對哈馬斯控制的加沙地帶發起空襲。哈馬斯也向以色列發射了數十發火箭彈。7月2日,16歲的巴勒斯坦少年穆罕默德·阿布·海達爾(Muhammed Abu Khudeir)被綁架、殺害。此事被懷疑是以色列極端主義者對3名以色列少年被殺的報復行動。海達爾葬禮結束後,數百名巴勒斯坦人與以軍發生了大規模的衝突,加沙地帶的武裝組織又向以色列南部發射了7枚火箭彈,以軍則對加沙進行了轟炸。海達爾的死,將巴以推向大規模衝突的邊緣。

2014年7月8日淩晨,以色列國防軍發起代號為“護刃行動”的大規模軍事攻勢,以空軍不間斷地對加沙地帶實施空襲,旨在保護以色列南部民眾免受來自加沙地帶火箭彈襲擊。這輪巴以衝突是2012年加沙戰事之後規模最大的一次衝突。與此同時,加沙地帶多個武裝組織繼續向以色列境內發射火箭彈,一些火箭彈落在以色列南部阿什克隆等城市。

2014年7月18日,以色列軍隊出動坦克和大炮,對加沙地帶發動大規模地面進攻,將同巴勒斯坦的這場衝突全面升級。以色列軍方地面進攻的目標是哈馬斯的地道網路。

【背景資料:巴以爭端的主要問題】

根據1993年巴以簽署的奧斯陸協議,巴以爭端中的棘手問題將在巴以最終地位談判中解決。這些棘手問題主要包括:耶路撒冷地位、巴以邊界劃分、巴難民回歸、猶太人定居點和水資源配置等。由於在上述問題上分歧巨大,巴以至今未能簽署永久性和平協定。

一、耶路撒冷地位問題

耶路撒冷位於巴勒斯坦地區中部,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共同聖地。194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巴勒斯坦分治決議,規定耶路撒冷為國際化城市,由聯合國管理。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後,耶路撒冷被阿以雙方的停火線由北向南切割為東、西兩個部分,巴勒斯坦人居多數的東區被約旦(當時叫外約旦)佔領,猶太人為主體的西區被以佔領。1967年以佔領東耶路撒冷,1980年7月以議會通過法案,宣佈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久首都。 巴勒斯坦自20世紀60年代就宣稱耶路撒冷是巴領土的一部分,以必須全部放棄。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宣佈建國,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國首都。

二、邊界劃分問題

194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81號決議,決定在2.7萬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地區建立一個“猶太國”和一個“阿拉伯國”,其中,“猶太國”占約1.49萬平方公里,“阿拉伯國”占約1.15萬平方公里。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國宣告成立。但“阿拉伯國”因阿拉伯人拒絕分治決議沒有誕生。在隨後爆發的第一次和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佔領了包括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和東耶路撒冷等在內全部“阿拉伯國”領土。聯合國安理會先後通過第242號和第338號決議,要求以撤出所占領土。長期以來,巴方堅持並決心將在1967年戰爭爆發前的邊界內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但以政府則堅持未來以巴邊界不能回到1967年戰爭前的狀態。

三、猶太人定居點

以色列是世界上唯一以移民定居而形成的國家。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結束後,以開始在被占領土上修建猶太人定居點。幾十年間,以先後建立了200多個定居點。在巴以和談中,巴方一直要求以必須拆除所有定居點。2005年8月,以實施單邊行動計畫,撤出位於加沙地帶的全部21個定居點和4個位於約旦河西岸北部的定居點。目前,以在約旦河西岸還有100多個定居點,人口約20多萬。

四、難民回歸問題

巴難民問題是歷次中東戰爭特別是第一次和第三次中東戰爭的產物。戰爭先後導致100多萬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據聯合國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5年,登記在冊的巴難民已超過440萬,除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外,這些難民主要分佈在約旦、黎巴嫩、敘利亞。根據聯合國1948年通過第194號決議,巴難民具有回歸權。但難民能否回歸、回歸多少將涉及巴勒斯坦、以色列等中東相關國家的民族構成、人口比重和社會安全等重大利益。因此,在巴以和談中,以方堅持巴難民就地安置,反對回歸。

五、水資源配置

巴勒斯坦地區60%以上屬於乾旱和半乾旱地區,包括地表水、河流和地下水等可再生水資源總量估計為20億立方米。在數量上,以佔有和消耗全部水資源的80%,巴只能享用剩餘的20%。另外,巴以關於水資源配置還涉及邊界劃分、猶太人定居點前途等問題。因此,以反對徹底同巴進行水資源再分配,主張共同管理水資源,以保證以水資源安全不受威脅。巴則堅持收回所有加沙和約旦河西岸水利設施的所有權,拒絕接受與以共同管理水資源。

1947年聯合國分治方案

1948年5月14日,英國結束了對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猶太複國主義者認為,“聯大”分治決議的通過是個大好的時機。同日,以色列國正式宣佈成立。因決議對以色列的明顯偏袒,阿拉伯國家反對和拒絕分治決議,阿拉伯的巴勒斯坦國未能建立,結果發生多次阿以戰爭。

1948年5月16日,以色列建國的隔天淩晨,阿拉伯國家聯盟(七個成員國)共集結軍隊四萬多人,向以色列發起進攻,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12月23日,戰爭結束,以色列大勝,阿拉伯國家軍隊死亡1.5萬人,以色列軍隊死亡約6000人,有71萬巴勒斯坦人逃離家園,淪為新難民。雙方劃定了臨時邊界,即所謂綠線(Green Line)。以色列在約旦河西託管區的領土增加了23.5%(6200平方公里),約旦取得了猶大和撒馬利亞等山地,即著名的約旦河西岸。埃及獲得地中海沿岸的一個長條地區,即加沙地帶。

第一次中東戰爭後巴勒斯坦地區

1948年12月11日,聯合國大會第三屆常會通過第194(Ⅲ)號決議,其中列出了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辦法。大會根據伯納多特伯爵的報告所載的尋求解決日益不定的巴勒斯坦局勢的建議宣佈:應允許願意返回家園並與鄰人和平共處的難民儘早在一個實際可行的日期返回家園,決定不回去的難民應得到財產損失賠償。大會並呼籲使耶路撒冷非軍事化和國際化,呼籲保護巴勒斯坦各處聖地,保障人們自由前往這些聖地。決議又規定設立聯合國巴勒斯坦和解委員會,負責執行它認為需要履行的聯合國調解專員的職務。決議指導委員會協助當事各方最後解決所有未決問題,並促進難民遣返、安置和重新參與經濟和社會生活。和解委員會設法解決領土的規模、難民和耶路撒冷地位這三大問題。

1949年5月11日,以色列成為聯合國會員。

1956年7月26日,埃及總統納賽爾頒佈國有化法令,將一直在英、法兩國控制之下的蘇伊士運河收歸國有。英國和法國對此相當不滿。以色列在遭到一連串阿拉伯地下民兵部隊的襲擊後,秘密的與英法兩國結盟。10月29日,以色列突然入侵了加沙地帶和西奈半島,

第二次中東戰爭爆發。

第二次中東戰爭,也被稱為蘇伊士運河戰爭、西奈戰役或卡代什行動。

10月30日,英法兩國向埃及、以色列發出最後通牒,要求兩國立即停火,並從運河兩岸各向後撤退10公里。以色列方面接受停火,但埃及納塞爾總統拒絕,從而英法兩國出兵埃及。英法以三國的行動遭到國際社會譴責,11月6日,在國際壓力下英法兩國被迫接受停火決議,以色列並於11月8日同意撤出西奈半島。第二次中東戰爭不但導致了英國艾登政府垮臺,英法兩國在全球的龐大帝國加速瓦解。此外,美國和蘇聯兩個超級大國成為真正主宰中東乃至全世界的力量。

第二次中東戰爭

1964年5月,400多名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國家的代表,在耶路撒冷舉行巴勒斯坦人國民大會,成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 PLO,巴解組織)。由8個背景各不相同的遊擊隊組織組成: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法塔赫)、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人陣)、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陣線(民陣)、巴勒斯坦人民解放戰爭先鋒隊(閃電)、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陣線(總指揮部)(人陣〈總部〉)、巴勒斯坦解放陣線(巴解陣)、解陣巴勒斯坦阿拉伯陣線(阿解陣)、巴勒斯坦人民鬥爭陣線(人鬥)。由阿拉法特創建的“法塔赫”是巴解組織中最大和最有影響的一支力量,在巴解中居於領導地位。其目標就在約旦河至地中海一帶土地組成建立一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並取代以色列。

1964年 8月,巴解組織決定建立巴勒斯坦解放軍,作為該組織正規軍隊。巴勒斯坦解放軍由卡迪斯亞旅、恩傑魯特旅、哈坦旅組成,兵力約6000多人,分駐在埃及、敘利亞、約旦等國。

1964年9月,第二屆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

1967年6月5日,以色列出動空軍對埃及進行襲擊,第三次中東戰爭爆發。這一場戰爭中以色列傾全國之空軍部隊,對埃及、敘利亞和伊拉克的機場進行攻擊,阿拉伯國家損失慘重,400多架飛機被摧毀,有超過40多萬巴勒斯坦人淪為難民。6月11日,戰爭結束,以色列佔領了加沙地帶、西奈半島、約旦河西岸、耶路撒冷東城區和戈蘭高地,共6.57萬多平方公里。第三次以阿戰爭只用了六天就結束,所以又稱為“六日戰爭”。1948年的綠線成了以色列在佔領領土上的行政邊界。儘管以色列佔領區存在主權爭議,以色列行政區還是延伸到了東耶路撒冷和戈蘭高地。《以埃和平條約》簽字後,西奈半島歸還埃及。

第三次中東戰爭

1967年11月22日,安理會在第1382次會議上一致(15票贊成)通過第242號決議,促請以色列從它在1967年的衝突中佔領的地區撤離,各方立即停戰,並保證蘇伊士運河等國際航道的暢通。

1968年5月,巴解組織在約旦安曼召開會議,組成新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參加巴解組織的民族主義組織和遊擊隊有:法塔赫、民陣、阿拉伯解放陣線等共7個組織。巴解組織的各遊擊隊武裝力量共約1萬人,其中法塔赫的武裝力量“暴風”突擊隊約6000人左右。

1968年~1972年消耗戰爭(War of Attrition)期間,以色列和敘利亞、埃及間的邊界頻繁爆發許多小規模的衝突。除此之外,在1970年代早期,巴勒斯坦武裝部隊對以色列和各國的猶太人展開了規模空前的恐怖攻擊,在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爆發了慕尼克慘案,巴勒斯坦的武裝民兵挾持以色列的代表團成員作為人質,最後所有人質皆遭殺害。以色列對此展開了報復性的“上帝之怒行動”(Operation Wrath of God),由一群以色列摩薩德情報局的幹員在世界各地行刺那些籌畫慕尼克慘案的幕後兇手。

1973年10月6日,第四次中東戰爭,又稱贖罪日戰爭、齋月戰爭、十月戰爭。源於埃及和敘利亞欲取回在六日戰爭中失去的土地,但以色列高層對聯合國關於歸還土地的決議不予理睬。埃及總統薩達特寄望於以小規模的戰勝以色列便能改變現狀。埃及和敘利亞趁猶太人進行絕對休息的“贖罪日”時,同時向以色列發起突然襲擊。

第四次中東戰爭

1973年10月22日,在聯合國安理會第1747次會議上,以14票贊成,一票棄權(中國)通過安理會第338號決議。該決議要求第四次中東戰爭有關各方在12小時內在現有陣地上立即停火,並在停火後開始執行聯合國安理會242號決議,舉行和平談判。10月26日,停火決議結束,並於28日展開談判。

1974年5月,伊紮克·拉賓(Yitzhak Rabin)繼承梅爾夫人成為以色列第五任總理。

1974年6月,巴解組織召開第12次全國委員會會議,大多數委員支持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巴解組織領導提出的新的政治綱領。新綱領要求用一切手段進行鬥爭,有條件地參加中東和談;主張在以色列將撤離的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建立一個小型巴勒斯坦國,作為實現其最終戰略目標的第一步。

1974年10月,在拉巴特舉行的第7次阿拉伯國家首腦會議上,巴解組織被確認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1974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確認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決、獨立主權、返回家園的權利,並邀請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的會議和工作。

1975年,聯合國大會設立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剝奪權利委員會。聯合國大會授予巴解組織在聯大以及其它由聯合國主辦的各會議中以觀察員資格。

1976年8月、9月,不結盟國家和阿拉伯聯盟先後接納巴解組織為正式成員。

1977年4月,因夫人非法在美國存款事被揭露,伊紮克·拉賓辭職。拉賓辭職後,希蒙·佩雷斯代理總理一職。6月,利庫德集團(Likud)的梅納赫姆·貝京(Menachem Begin)當選新總理。

1977年11月,埃及的總統沙達特首訪以色列,在以色列國會演講,埃以關係開始緩和。

1978年9月6日,在時任美國總統吉米·卡特的邀請下,美國、埃及和以色列三方在大衛營舉行最高級會議。與會的三國首腦有美國總統卡特、埃及總統薩達特及以色列總理貝京。

9月17日,埃以雙方簽署了《關於實現中東和平的綱要》和《關於簽訂一項埃及同以色列之間的和平條約的綱要》兩份檔,即著名的“大衛營協議”。

1979年3月,埃以雙方並正式簽署了和平條約,以色列從西奈半島撤軍,並且撤離了自從1970年代開始在那裡建立的移民區。以色列也同意依據1949年劃定的綠線讓巴勒斯坦獲得自治權。

1981年6月7日,以色列空軍轟炸伊拉克在奧西拉克(Osirak)建立的核子反應爐,阻止伊拉克製造核武器的企圖,這次任務又被稱為巴比倫行動。

1982年6月6日,以色列藉口駐英國大使遭到巴解組織刺殺為由,出動陸、海、空三軍10萬多人,入侵黎巴嫩。在6天之內佔領了黎巴嫩四分之一的領土,攻陷了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大部分基地。從6月14日開始,以色列集中兵力圍攻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總部所在地貝魯特西區。9月18日,以色列佔領貝魯特西區。之後在以色列國防軍的默許及幫助下,爆發貝魯特難民營大屠殺,黎巴嫩基督教民兵在數日內殺害千名以上的無辜伊斯蘭教徒,亦拍成電影與巴席爾跳華爾滋。以色列軍隊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逐出了黎巴嫩,迫使巴解轉移基地至突尼斯。

1983年 5月,由於政治分歧(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多數派更加明確地主張在堅持武裝鬥爭的同時應把重點放在政治和外交努力上;反對派仍堅持要消滅以色列,主張在巴勒斯坦全境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部分法塔赫軍官脫離法塔赫,成立“巴勒斯坦革命運動”,形成法塔赫反對派。隨後,法塔赫反對派和“人陣(總部)”、“閃電”、“人鬥陣”組成“民族聯盟”,“人陣”、“民陣”、“解陣”和巴勒斯坦共產黨組成“民主聯盟”。

1983年8月29日,關於巴勒斯坦問題的國際會議在日內瓦舉行。138個國家和巴解組織的代表及西歐國家的觀察員出席,美國拒絕到會。會議通過《關於巴勒斯坦問題的日內瓦宣言》和《行動綱領》。宣言指出,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關鍵是以色列結束對阿拉伯領土的佔領,撤出1967年以來佔領的包括耶路撒冷在內的土地;巴勒斯坦人民有權重返家園,實現民族自決,在阿拉伯領土上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巴解組織代表了巴勒斯坦人民的利益,有權參加一切有關中東的努力、磋商和會議;並呼籲召開中東和平會議,以使巴勒斯坦問題獲得全面、公正、持久的解決。《行動綱領》要求各國停止對以色列的援助;要求聯合國、國際組織、基金會和有關機構給巴勒斯坦人民以人道的、經濟的援助。

1985年3 月,“人陣”、“人陣(總部)”、“閃電”、“人鬥陣”、“巴解陣”和法塔赫中的反對派宣佈成立“巴勒斯坦民族拯救陣線”。該陣線的綱領強調,反對阿拉法特執行的路線,但並不取代巴解組織。

1987年12月,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Islamic Resistance Movement- HAMAS,哈馬斯)成立,創始人為謝赫·艾哈邁德·亞辛。與巴解組織政治主張不同,集宗教性、政治性為一體的哈馬斯主張用武力消滅巴土地上的猶太複國主義者,反對同以色列和平共處,主張建立一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舉行的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宣佈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一個位於約旦河西岸及加沙地帶、首都為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國”。

1988年12月15日,巴勒斯坦正式成為聯合國觀察員。

1989年,由於哈馬斯多次製造針對以色列目標的自殺式爆炸事件,以色列宣佈哈馬斯為非法組織,並將其精神領袖亞辛逮捕入獄。

1991年10月,中東和會在馬德里召開,阿以間開始艱難的和平談判。在阿以和談中,巴以和談是構成中東和平進程的關鍵。

1992年6月,工黨在以色列大選中獲勝,拉賓就任總理。

1993年8月20日,以色列總理拉賓和巴解組織主席阿拉法特在挪威首都奧斯陸秘密會面後達成的《奧斯陸協定》。9月13日,雙方於美國白宮草坪簽署了《臨時自治安排原則宣言》,根據宣言,1994年5月,巴勒斯坦首先在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的傑裡科實行自治。哈馬斯對此持反對態度,依然堅持對以色列的武裝鬥爭。聲明簽署後,以色列總理伊紮克·拉賓與巴解組織主席阿拉法特握手。這一歷史性協定為巴勒斯坦人民在加沙地帶和西岸實現自治開闢了道路。它標誌著一個談判解決永久地位問題的進程的開始。以色列總理拉賓,阿拉法特和以色列國外交部長希蒙·佩雷斯因此獲得1994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這個協定建立巴勒斯坦當局,阿拉法特為第一個首腦。

1994年7月,阿拉法特返回巴勒斯坦,在加沙和西岸耶利哥地區建立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此後達成的若干協定使更多地區歸屬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控制。

1995年9月28日,雙方簽署了歷史性的《以色列-巴勒斯坦關於西岸和加沙地帶的臨時協定》,即《奧斯陸第二項協定》,取代了1993年的《關於臨時自治安排的原則聲明》。同年,以軍先後撤出約旦河西岸的7座主要城市後,除加沙地帶外,巴在約旦河西岸90%以上的領土內實現了自治,但目前約旦河西岸仍有100多個猶太人定居點,約20萬人。

1996年1月20日,巴勒斯坦舉行首次選舉,法塔赫獲巴勒斯坦委員會中的多數席位,阿拉法特以87%投票獲勝當選巴勒斯坦權力機構主席。國際觀察員宣佈這個選舉是自由並公平,但是也有人認為大多數反對阿拉法特的組織決定不參加競選,這個競選並非真正的民主選舉。

1999年9月4日,以色列政府和巴解組織在沙姆沙伊赫簽署了《沙姆沙伊赫備忘錄》,雙方承諾全面和共同履行臨時協議及1993年9月以來雙方達成的所有其他協議,以及源自前協議的所有未履行的承諾。

2000年7月,在美國總統克林頓的主導下,以色列總理巴拉克和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在大衛營舉行談判。然而,談判最後破裂,沒有取得任何新成果。巴拉克提出向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移交90%的西岸和加沙地帶領土的建議,但被阿拉法特拒絕。導致大衛營和談破裂的原因不是巴以在東耶路撒冷劃分問題上的分歧,而是因為巴方要求得到“返回權”,希望讓近300萬巴勒斯坦難民重返被以色列佔領的故土。和談破裂後,巴勒斯坦人在阿里爾·沙龍訪問耶路撒冷聖殿山后舉行了第二次起義。

2000年9月底,以色列強硬派領導人沙龍強行進入伊斯蘭聖地阿克薩清真寺,引發了巴以間一場曠日持久的流血衝突。

2001年1月初,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談判代表在埃及的塔巴會晤,再度作出努力。雙方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表示,他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接近達成最後解決。然而以色列迫近的選舉導致巴拉克總理中止了會談。阿里爾·沙龍3月當選為以色列的新總理後,堅持推行強硬政策,導致巴以關係更加惡化,巴以和談完全停頓。

2002年3 月12日,安理會以14 票贊成、1 票棄權(敘利亞)表決通過了第1397 號決議,肯定了以色列和

巴勒斯坦兩個國家將在安全和公認的邊界內毗鄰而居的區域前景。使這一憧憬變成現實的“路線圖”是由四方(美國、歐洲聯盟、俄羅斯聯邦和聯合國)制定的。“路線圖”設想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採取平行步驟,以便至遲於

2005年年底達成最後的、全面的和平解決。

2002年3月28日,第14次阿拉伯首腦會議在貝魯特舉行,會上沙特提出一項旨在最終結束阿以爭端的和平新建議,著重討論了沙特提出的和平新建議。會議發表了《貝魯特宣言》,並一致通過了以沙特中東和平新建議為基礎的“阿拉伯和平倡議”。倡議要求以色列遵守聯合國有關決議,從1967年以來佔領的所有阿拉伯領土,包括敘利亞的戈蘭高地和至今仍在以軍控制下的黎巴嫩領土上全面撤軍;根據

聯合國大會第194號決議,公正解決巴勒斯坦難民問題;要求以色列接受在1967年6月4日以來被其佔領的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建立享有獨立主權、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阿拉伯和平倡議通過後得到國際社會的積極支持,但卻遭到沙龍政府的拒絕,致使該倡議一直未能實施。

2003年6月4日,美國總統布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總理阿巴斯和以色列總理沙龍在約旦紅海港口城市亞喀巴舉行三方會晤並發表聲明,正式啟動中東和平“路線圖”計畫。此次首腦會議最大的成果是巴以“無條件地恢復政治和平進程”。沙龍在聲明中承認巴勒斯坦建國的權利,並承諾拆除約旦河西岸未經許可建立的猶太人定居點。阿巴斯則宣佈停止巴勒斯坦武裝起義,並呼籲巴勒斯坦人採用和平手段結束以色列佔領。

2004年初,以色列宣佈從加沙地帶大部分地區和西岸一小部分地區撤出的計畫。2004年5月,“四方”為這項撤出計畫訂立了一些原則,表明撤出必須是徹底的,而且應繼而在西岸採取類似的步驟。

2004年11月11日,阿拉法特在法國貝爾西軍醫院去世。時任立法委員會主席的法圖代理民族權力機構主席一職。

2005年1月9日,巴解組織舉行新一屆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選舉,馬赫姆得·阿巴斯以62.3%的選票當選,但立法委員會選舉未能同時進行。

2005年3月,哈馬斯首次正式宣佈參加巴立法委員會選舉。哈馬斯表示不放棄武裝鬥爭的同時,開始逐漸調整自己的立場,以更加務實靈活的策略來參政議政。

2006年1月25日,巴勒斯坦舉行第二屆立法委員會選舉,哈馬斯贏得立法委132個席位中的74席。3月29日,由哈馬斯組建的政府宣誓就職,總理為伊斯梅爾·哈尼亞。

2006年5月11日,被關押在以色列監獄中的巴勒斯坦多個派別的領導人聯名簽署“獄中協議”,呼籲民族團結,組建民族聯合政府,重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實現在被占領土上建立巴勒斯坦國的目標。

2006年7月12日,黎巴嫩真主党所屬軍隊展開了一項代號名為“誠實的許諾行動”(Operation Truthful Promise)的軍事行動,突然襲擊了以色列北部,打死8名以色列士兵,俘虜2名以色列士兵。此項行動引起以色列的不滿,隨後以色列即展開一項代號名為“正義報酬行動”(Operation Just Reward)(稍後此行動被改名為“變向行動”Operation Change of Direction)的軍事行動,進行反擊。此次衝突被稱為2006年黎巴嫩戰爭,在以色列被稱為第二次黎巴嫩戰爭(Second Lebanon War),在黎巴嫩被稱為七月戰爭。2006年8月14日停火,這場衝突殺害了一千名黎巴嫩平民、440名真主党民兵、以及119名以色列士兵,也對黎巴嫩城市的基礎建設造成了龐大損害。

2006年8月11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第1701號決議,由於內容主要是呼籲黎巴嫩真主党及以色列國防軍停戰,故又稱為以黎和平決議。根據決議,授權聯合國在黎巴嫩南部部署一支15000人的維和部隊,要求解除黎巴嫩境內所有民兵組織的武裝,同 時要求無條件釋放兩名被扣押的以色列士兵埃胡德‧戈德瓦塞爾和伊利達‧雷吉夫。

2006年10月1日,哈馬斯武裝人員與法塔赫支持者在加沙地帶發生激烈衝突,致使8人死亡、70多人受傷。12月1日,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宣佈,組建聯合政府的談判失敗。12月16日,阿巴斯在拉姆安拉發表講話說,他決定儘快要求提前舉行立法委員會選舉和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選舉。

由於拒絕承認以色列、拒絕放棄暴力、拒絕接受巴以業已簽署的協議,哈馬斯政府遭到以色列和一些西方國家的抵制,並陷入財政危機,哈馬斯被迫再次尋求組建聯合政府。2007年2月8日,阿巴斯與哈馬斯領導人邁沙阿勒就建立民族團結政府、新政府政治綱領和重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等問題達成“麥加協定”。根據協定,雙方在聯合政府中財政部長、外交部長和內政部長三大關鍵職位的人選問題達成一致。2月15日,巴自治政府宣佈解散,阿巴斯授權哈尼亞組建新政府。3月17日,巴民族聯合政府宣誓就職。

2007年6月9日,哈馬斯和法塔赫武裝在加沙地帶爆發激烈衝突,造成30多人傷亡。此後衝突日趨激化。6月14日,哈馬斯從法塔赫手中奪取了加沙控制權。阿巴斯宣佈解散民族聯合政府,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實施緊急狀態。6月15日,阿巴斯任命法耶茲為緊急政府總理。

2008 年12 月16 日,安全理事會以14 票贊成、1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第1850號決議。指出2002 年《阿拉伯和平倡議》和四方持續努力的重要性,宣佈支援安納波利斯進程,承諾使談判不可逆轉。安全理事會支援雙方開展雙邊談判進程的商定原則,籲請雙方履行《路線圖》規定的義務,不採取任何可能破壞信心或損害談判結果的步驟,籲請所有國家和國際組織營造有利於談判的氣氛,並協助巴勒斯坦權力機構。

2008年12月27日,以色列國防軍對巴勒斯坦加沙地帶的哈馬斯目標執行代號“鑄鉛行動”(Cast Lead Operation)的空襲,加沙戰爭爆發。為報復以色列軍事打擊,哈馬斯向以色列境內目標發射火箭彈和迫擊炮還擊。同時以色列北部也受到來自黎巴嫩方向發射的火箭彈襲擊。空襲持續一周後,以色列於次年1月3日派出地面部隊進入加沙地帶。

2009 年1 月8 日,在進行全面徹底的磋商、包括進行部長級磋商後,安理會在法國外交部長貝爾納·庫什內主持下舉行會議,以14 票贊成、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第1860號決議。安理會在決議中要求立即實行持久的、受到全面尊重的停火,以促成以色列從加沙全面撤軍。

2011年9月23日,巴勒斯坦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申請,尋求成為聯合國第194個會員國,但因美國和以色列的反對而未能獲得安理會支持。

2012年10月20日,巴勒斯坦舉行7年來首次地方議會和行政機構領導人選舉,但由於遭到哈馬斯的抵制,選舉僅在約旦河西岸進行,不包括加沙地帶。哈馬斯要求在巴勒斯坦結束分裂、實現民族內部和解之前不進行任何形式的選舉。

2012年11月14日,以色列國防軍宣佈對加沙地帶武裝發起代號“

防務之柱”的大規模軍事行動,空襲加沙地帶多處目標。

2012年11月29日,第67屆聯合國大會表決通過決議,將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提升為非會員的“觀察員國”。

11月30日,以色列內閣批准在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猶太人定居點新建3000套住房。12月2日,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在內閣會議上明確指出,巴方“在聯合國的單方面動作公然違反先前與以色列簽署的協議”,以色列政府“拒絕接受聯大的表決”。國際社會認為以色列這一舉動是對巴方尋求在聯合國升格的報復,美國以及部分歐盟國家對以色列提出批評。

2013年1月6日,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發佈主席令,要求將目前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更名為“巴勒斯坦國”。1月9日,巴勒斯坦各派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議,磋商舉行巴大選(議會選舉、主席選舉以及民族委員會選舉)的具體日程和組建聯合政府問題,沒取得任何成果。2月11日,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選民登記工作正式開始,這是控制加沙地帶的哈馬斯首次允許在加沙舉行選民登記工作,為大選做準備。

2014年6月2日,巴勒斯坦聯合政府在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總統府宣誓就職,標誌著巴勒斯坦法塔赫和哈馬斯長達7年的分裂局面正式結束。巴勒斯坦新一屆聯合政府的成立,在以色列引起巨大反響。6月5日,以色列宣佈在約旦河西岸和東耶路撒冷增建大約1千5百所定居點住宅的計畫,以此作為對巴勒斯坦組建聯合政府的回應。

2014年6月12日,3名猶太青年在約旦河西岸被綁架並殺害,以色列認為是哈馬斯成員所為。以色列軍隊隨後對哈馬斯控制的加沙地帶發起空襲。哈馬斯也向以色列發射了數十發火箭彈。7月2日,16歲的巴勒斯坦少年穆罕默德·阿布·海達爾(Muhammed Abu Khudeir)被綁架、殺害。此事被懷疑是以色列極端主義者對3名以色列少年被殺的報復行動。海達爾葬禮結束後,數百名巴勒斯坦人與以軍發生了大規模的衝突,加沙地帶的武裝組織又向以色列南部發射了7枚火箭彈,以軍則對加沙進行了轟炸。海達爾的死,將巴以推向大規模衝突的邊緣。

2014年7月8日淩晨,以色列國防軍發起代號為“護刃行動”的大規模軍事攻勢,以空軍不間斷地對加沙地帶實施空襲,旨在保護以色列南部民眾免受來自加沙地帶火箭彈襲擊。這輪巴以衝突是2012年加沙戰事之後規模最大的一次衝突。與此同時,加沙地帶多個武裝組織繼續向以色列境內發射火箭彈,一些火箭彈落在以色列南部阿什克隆等城市。

2014年7月18日,以色列軍隊出動坦克和大炮,對加沙地帶發動大規模地面進攻,將同巴勒斯坦的這場衝突全面升級。以色列軍方地面進攻的目標是哈馬斯的地道網路。

【背景資料:巴以爭端的主要問題】

根據1993年巴以簽署的奧斯陸協議,巴以爭端中的棘手問題將在巴以最終地位談判中解決。這些棘手問題主要包括:耶路撒冷地位、巴以邊界劃分、巴難民回歸、猶太人定居點和水資源配置等。由於在上述問題上分歧巨大,巴以至今未能簽署永久性和平協定。

一、耶路撒冷地位問題

耶路撒冷位於巴勒斯坦地區中部,是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共同聖地。194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巴勒斯坦分治決議,規定耶路撒冷為國際化城市,由聯合國管理。第一次中東戰爭結束後,耶路撒冷被阿以雙方的停火線由北向南切割為東、西兩個部分,巴勒斯坦人居多數的東區被約旦(當時叫外約旦)佔領,猶太人為主體的西區被以佔領。1967年以佔領東耶路撒冷,1980年7月以議會通過法案,宣佈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久首都。 巴勒斯坦自20世紀60年代就宣稱耶路撒冷是巴領土的一部分,以必須全部放棄。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19次特別會議通過《獨立宣言》,宣佈建國,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國首都。

二、邊界劃分問題

1947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第181號決議,決定在2.7萬平方公里的巴勒斯坦地區建立一個“猶太國”和一個“阿拉伯國”,其中,“猶太國”占約1.49萬平方公里,“阿拉伯國”占約1.15萬平方公里。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國宣告成立。但“阿拉伯國”因阿拉伯人拒絕分治決議沒有誕生。在隨後爆發的第一次和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佔領了包括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和東耶路撒冷等在內全部“阿拉伯國”領土。聯合國安理會先後通過第242號和第338號決議,要求以撤出所占領土。長期以來,巴方堅持並決心將在1967年戰爭爆發前的邊界內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但以政府則堅持未來以巴邊界不能回到1967年戰爭前的狀態。

三、猶太人定居點

以色列是世界上唯一以移民定居而形成的國家。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結束後,以開始在被占領土上修建猶太人定居點。幾十年間,以先後建立了200多個定居點。在巴以和談中,巴方一直要求以必須拆除所有定居點。2005年8月,以實施單邊行動計畫,撤出位於加沙地帶的全部21個定居點和4個位於約旦河西岸北部的定居點。目前,以在約旦河西岸還有100多個定居點,人口約20多萬。

四、難民回歸問題

巴難民問題是歷次中東戰爭特別是第一次和第三次中東戰爭的產物。戰爭先後導致100多萬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據聯合國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5年,登記在冊的巴難民已超過440萬,除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外,這些難民主要分佈在約旦、黎巴嫩、敘利亞。根據聯合國1948年通過第194號決議,巴難民具有回歸權。但難民能否回歸、回歸多少將涉及巴勒斯坦、以色列等中東相關國家的民族構成、人口比重和社會安全等重大利益。因此,在巴以和談中,以方堅持巴難民就地安置,反對回歸。

五、水資源配置

巴勒斯坦地區60%以上屬於乾旱和半乾旱地區,包括地表水、河流和地下水等可再生水資源總量估計為20億立方米。在數量上,以佔有和消耗全部水資源的80%,巴只能享用剩餘的20%。另外,巴以關於水資源配置還涉及邊界劃分、猶太人定居點前途等問題。因此,以反對徹底同巴進行水資源再分配,主張共同管理水資源,以保證以水資源安全不受威脅。巴則堅持收回所有加沙和約旦河西岸水利設施的所有權,拒絕接受與以共同管理水資源。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