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 廣東省清遠市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發佈了《關於調整清遠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的通知》, 根據通知, 清遠市將下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由原來個人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40萬調整為30萬元, 夫妻雙方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50萬調整為40萬元, 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 貸款新政將從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政策原文如下:
各縣(市、區)管理部、各受委託貸款銀行:
近年來, 為了用足用好住房公積金, 我連續出臺了一系列利民政策, 充分釋放了住房公積金的, 使住房公積金在支持職工住房需求, 幫助職工減輕置業負擔方面成效突出。 但是, 隨著我市房地產交易市場回暖, 職工貸款需求增加, 導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狀況愈發緊張, 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長期處於高位運行。 為防範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 保障我市住房公積金的正常運行,
一、確定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 由原來個人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40萬調整為30萬元, 夫妻雙方可貸款金額由原來的50萬調整為40萬元, 其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不變。
二、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執行(具體受理時間:一手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編號為准, 二手樓以新房產證出證日期為准)。
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