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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邀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陳柏峰教授講學

12月1日下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陳柏峰教授應邀給我校師生帶來了關於“當代中國民間地權秩序的構造”精彩報告。 法學院副院長冉富強主持報告會。

陳柏峰以其家鄉為例, 從鄂北實例入手, 對比南北方農村結構的差異, 講述了“集體”宗族之間的祖業聲索;從農村集體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制度下社會的制度變革, 介紹了村民之間的祖業聲索。 提出了“祖業”對所有權的限制, 在鬥爭之下祖業的嵌入和嵌入後地權的結構, 和“祖業”本身具有的利益和象徵意義。 過程中, 陳柏峰以其實證研究的方法開展論述,

分別定義“祖業”中“祖”和“業”的內涵與意義, 提出“業”在給所有人帶來利益下涵蓋所有權、佃權、股權等多項權益。 在法律實踐中的民間法背景下, 賦予“業”指向土地但並非以物的佔有為絕對條件的基礎—以及一種期待權益和對多層次利用功能之需要, 從而具有了更大包容性的特點。

陳柏峰的本次報告以現實案例入手, 結合背景制度提出了當下農村“祖業問題”和民間地權的構造。 不論是內容還是問題的提出或研究問題的方法都讓在場學生受益頗多。 他還和同學做了交流, 對同學提出的問題進行針對性的探討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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