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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辦理居住證,你不得不知道的那些事兒~

辦理居住登記的條件:

公民離開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 應當在到達居住地3個工作日內, 持居民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派出所將對公民的居住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居住證的權益:

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人口的證明。

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居住地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依法享有5項權利:1、勞動就業;2、參加社會保險;3、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4、參加民主選舉和有關公共決策社會事務管理;5、國家規定的其他權利。

享有居住地政府提供的8項基本公共服務:1、義務教育;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3、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4、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5、公共文化體育服務;6、法律援助和其位元法律服務:7、按照規定提供的住房保障服務;8、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享受8項便利:1、按國家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2、按國家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3、機動車登記;4、申領機動車駕駛證;5、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 以及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和職業(執業)資格登記;6、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7、子女可以按照規定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中考, 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並在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可以參加高考;8、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申領居住證的條件:

辦理居住證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在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申領居住證的材料:

申領居住證時需向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和以下情形規定的證明材料: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 憑租賃合同, 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證明和出租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指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證書、宅基地使用證, 下同)辦理.對出租房屋已在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 憑租賃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證明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辦理;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 憑本人房屋產權證明辦理;

3、居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憑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辦理;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 憑房主居民身份證、房主出具的住宿證明和房主房屋產權證明辦理;

5、居住在用人單位宿舍的, 憑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辦理;

6、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私人用工單位等招收的, 憑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辦理;

7、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 憑用人單位證明或人事組織部門的工作調動證明辦理;

8、從事第二、三產業和靈活就業的, 憑當地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辦理;

9、連續就讀的, 憑學生證或者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辦理。

10、其他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的情形, 憑相關居住地就業、住址證明材料辦理。

居住證收費:

在河北省首次申領、換領、補領紙質居住證的一律免收證件工本費。

居住證簽注:

居住證實行簽注制度, 簽注時間為每滿1年之日的前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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