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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陽兩商戶銷售無廠名廠址商品被工商查處

紅網益陽4月7日訊(通訊員 王名魁)湖南省益陽市資陽區馬良路個體經營戶陳某和龔某, 分別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與摩托車乘員頭盔, 其產品及包裝上均未標明生產廠家的廠名廠址, 構成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的商品的違法行為。 4月6日, 益陽市工商局資陽分局依法責令兩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並處以罰款。

依據《產品品質法》和《流通領域商品品質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產品及包裝上必須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和廠址等內容, 銷售者不得購進或者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的商品。

從實際情況看, 無廠名廠址的商品價格相對便宜, 但安全可靠性低, 商品品質和售後服務難以得到保障, 極易引發對商品品質的消費投訴。 資陽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 一定要擦亮雙眼, 切勿貪圖便宜, 儘量不要購買標識不全、來源不明的問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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