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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電魚者罰500元 義烏市禁漁區通告實行以來查獲首起案件

2017年12月5日, 義烏市執法局赤岸大隊接到屬地派出所移交的1起非法電魚的案子, 這是四個平臺機制下聯合執法的生動體現, 也是義烏市出臺《義烏市人民政府關於在部分水域設立禁漁區制度的通告》後查獲的第一起非法電魚案件。

據瞭解, 該案發生在赤岸鎮柏峰水庫水源保護區上游段。 涉案的6名男女來自外省, 常年在義烏市區某工廠打工, 聽聞赤岸山清水秀便結伴前去遊玩。 為了豐富遊玩過程, 利用廠區工具組裝了電魚器具。 被查獲時, 已非法電取泥鰍、鯽魚等各類漁獲物小半桶。 根據通告來看, 柏峰水庫被列為禁漁區, 禁漁範圍是全年, 禁漁區內禁止除使用天然餌料手竿垂釣以外的一切捕撈作業方式。 當事人非法電魚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義烏市執法局擬對其做出罰款人民幣500元整的行政處罰。

圖片來自網路

通告的出臺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我市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 進一步鞏固“以漁治水、以漁養水”的五水共治成果, 是一項改善民生福祉的好事。 執法人員在此呼籲:希望市民朋友能發揮城市主人翁的作用, 日常發現有危害漁業資源違法行為的,

請立即撥打96150舉報, 共同守護商城的碧水藍天。 (何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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