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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性侵未成年人”,這些罪犯的個人資訊,將向全社會公開!

導讀

近日, 一則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資訊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 有人表示支持, 可以更好地預防犯罪, 也有人認為公佈隱私不利於這些犯罪人員改邪歸正走向社會……但是同時, 該案還面臨一個重要問題。

視頻自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性侵未成年人, 這些罪犯的個人資訊將公開!

據淮安廣播電視臺12月2日報導, 12月1日下午, 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四名涉嫌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的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

同時, 司法機關還將對這四人資訊進行公開, 並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工作,

這在江蘇全省尚屬首次。

被告人張某喜系淮陰區居民。 曾經多次因強姦入獄, 今年夏天, 張某喜將鄰居家的未成年女童騙至偏僻地段, 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對其進行猥褻, 被淮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陳某州等人也因強姦、猥褻未成年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淮陰區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長郭雲紅表示, 公開內容包括犯罪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年齡、性別、案由等事項。 據介紹, 除未滿18周歲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性侵未成年人嚴重刑事犯罪人員, 均應公開其個人資訊。

在被公開信息人員刑滿釋放或緩刑、假釋考驗期間, 司法機關還將禁止這些人員從事與未成年密切接觸的工作, 如學校、幼稚園、培訓機構、婦科及兒童醫院、兒童樂園等機構。 對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從業禁止, 將由檢察機關在起訴時提出禁止令量刑建議, 法院判決時決定採納。

檔指出, 淮陰區範圍內所有招聘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工作人員的機構, 在錄用人員的過程中, 均要求其主動接受行政監督。

檔還指出, 人民檢察院以及人民政協、民主黨派、人民群眾、新聞媒體、行風監督員等均可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 保證從業禁止工作的法制化和規範化。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資訊公開及從業禁止制度, 也將更好地促進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視, 讓孩子們在良好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網友爭議公開信息, 有人點贊也有人擔心

看到消息後不少網友留言表示支持,還有人建議這種做法應該向全國推廣:

清晨:支持。超級支持。猥褻兒童需要被嚴懲!!

PURE:確實,對於這樣的人,該讓他意識到嚴重性。

星空繪彩:早應如此!這樣可以避免很多相同的悲劇發生。

ada:這個舉措非常好保護未成年人刻不容緩!

Litimin :希望全國都要這樣公佈,讓群眾都能看見!

也有人持反對態度,有人就擔心這樣公開後會不會造成這些人難以改邪歸正,破罐子破摔繼續作案呢?這樣反而不利於保護未成年人:

CCC:都公開了,公司肯定不收類似的人了,會不會破罐子亂摔,繼續作案?

白日夢想:公開這些人的資訊是一種做法,就有點擔心公開了罪犯的資訊,會不會影響到孩子的正常生活。

陳哲:估計他們哪都就不了業

有網友從案情和法律的角度分析,對於慣犯一審三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太輕了,犯罪成本太低,呼籲修改法律,予以重罰:

甯小林:只判了三年,這樣的判罰太輕,不足以保護未成年人,呼籲修改法律!

Hx~M:犯罪成本太低了,才三年,相比于此孩子是受一生心理陰影的影響!不以重罰不足以服天下!

Lee:多次強姦入獄,應該至少屬於再犯或慣犯了吧。此次猥褻未成年人又屬從重情節,個人認為判決略輕。

執子之手:韓國對待強姦犯有化學閹割和電子腳鐐,這是這些東西我們真的可以借鑒一下。

還有人提出疑問,法院公佈犯罪人員個人資訊是否也違法?

王恒志:比較關心這樣是否違法?如果有違法嫌疑,那得趕緊讓人大出提案改一下法律

看到消息後不少網友留言表示支持,還有人建議這種做法應該向全國推廣:

清晨:支持。超級支持。猥褻兒童需要被嚴懲!!

PURE:確實,對於這樣的人,該讓他意識到嚴重性。

星空繪彩:早應如此!這樣可以避免很多相同的悲劇發生。

ada:這個舉措非常好保護未成年人刻不容緩!

Litimin :希望全國都要這樣公佈,讓群眾都能看見!

也有人持反對態度,有人就擔心這樣公開後會不會造成這些人難以改邪歸正,破罐子破摔繼續作案呢?這樣反而不利於保護未成年人:

CCC:都公開了,公司肯定不收類似的人了,會不會破罐子亂摔,繼續作案?

白日夢想:公開這些人的資訊是一種做法,就有點擔心公開了罪犯的資訊,會不會影響到孩子的正常生活。

陳哲:估計他們哪都就不了業

有網友從案情和法律的角度分析,對於慣犯一審三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太輕了,犯罪成本太低,呼籲修改法律,予以重罰:

甯小林:只判了三年,這樣的判罰太輕,不足以保護未成年人,呼籲修改法律!

Hx~M:犯罪成本太低了,才三年,相比于此孩子是受一生心理陰影的影響!不以重罰不足以服天下!

Lee:多次強姦入獄,應該至少屬於再犯或慣犯了吧。此次猥褻未成年人又屬從重情節,個人認為判決略輕。

執子之手:韓國對待強姦犯有化學閹割和電子腳鐐,這是這些東西我們真的可以借鑒一下。

還有人提出疑問,法院公佈犯罪人員個人資訊是否也違法?

王恒志:比較關心這樣是否違法?如果有違法嫌疑,那得趕緊讓人大出提案改一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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