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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劇追蹤:《人民的名義》中的法律問題

最近的反腐熱播劇《人民的名義》, 相信大家都看過吧, 沒看過也應該聽過吧, 那可是豆瓣評分9.1分的好劇啊, 小編我可是天天追劇的呀!出於小編的職業敏感性,

在觀劇的同時也注意到了一些法律問題。 今天小編就跟你說一說這劇裡的法律小知識。

第二集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偵查處處長侯亮平(陸毅飾)帶隊在國家部委某司項目處處長趙德汗(侯勇飾)家搜查時, 發現了大量的現金......

吃瓜群眾是不是已經被震驚到了~趙德汗是典型的小官巨貪。 接下來, 趙德汗說道:“我收每筆錢都在筆記本上記著, 收的錢我一分都沒花, 不敢。 我這樣是不是可以從輕處罰;我檢舉我揭發, 我的第一筆受賄是漢東省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送的, 50萬元;還有……, 我這是不是立功?”

你大概已經知道小編要跟大家說什麼了吧, 對!今天小編就是要跟大家說說趙德汗的檢舉揭發行為是否屬立功, 贓款全部追繳能否從輕處罰?

立功

《刑法》第68條關於立功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 查證屬實的,

或者提供重要線索, 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 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 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趙德汗在搜查出的贓款面前, 無法隱瞞, 如實供述了其收受贓款的來源系丁義珍等人的行賄。 趙德汗的行為看似符合68條規定的揭發他人犯罪行為, 但實際上, 丁義珍等人的行賄行為是趙德汗受賄犯罪構成的重要要素, 因而趙不是在檢舉揭發他人犯罪, 而是對自己犯罪行為的如實供述。

《刑法》第67條第3款關於坦白的規定:犯罪嫌疑人雖沒有自首情節, 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 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 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 可以減輕處罰。 因而我們首先可以確定趙德汗的行為不是立功,

屬於坦白, 可以從輕處罰。

那麼他收受的贓款全部被追繳, 可否從輕處罰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關於贓款贓物追繳等情形的處理中規定:“貪污案件中贓款贓物全部或大部分追教的,一般應當考慮從輕處罰。受賄案件中贓款贓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繳的,視具體情況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根據此規定,趙德汗對贓款沒有揮霍,被全部追繳,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其實看完這一集,小編的情緒還是很複雜的,趙德汗作為一個農民的兒子,一步步走到領導崗位,中間的艱辛可想而知。但是他卻因為一時的貪欲毀了自己,毀了自己的家庭,對不起養育他的父母,也對不起培養他的組織。但他扭曲的心理卻也是部分已落馬貪官的真實寫照。

小編還是要重複那說了幾千年的古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建議大家繼續關注《人民的名義》這部2017最火的反腐大劇,小編也會繼續與大家一起分享劇中的法律小知識。

來 源:瑪納斯檢察

文 稿:李新花

製作/編輯:張 濤

審 核:李承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關於贓款贓物追繳等情形的處理中規定:“貪污案件中贓款贓物全部或大部分追教的,一般應當考慮從輕處罰。受賄案件中贓款贓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繳的,視具體情況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根據此規定,趙德汗對贓款沒有揮霍,被全部追繳,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其實看完這一集,小編的情緒還是很複雜的,趙德汗作為一個農民的兒子,一步步走到領導崗位,中間的艱辛可想而知。但是他卻因為一時的貪欲毀了自己,毀了自己的家庭,對不起養育他的父母,也對不起培養他的組織。但他扭曲的心理卻也是部分已落馬貪官的真實寫照。

小編還是要重複那說了幾千年的古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建議大家繼續關注《人民的名義》這部2017最火的反腐大劇,小編也會繼續與大家一起分享劇中的法律小知識。

來 源:瑪納斯檢察

文 稿:李新花

製作/編輯:張 濤

審 核:李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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