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五十一的時候, 我丈夫已經五十八了, 這時候我們都退休在家, 給女兒看看孩子, 因為我們都是教室退休, 所以衣食無憂,
那女人比丈夫小十一歲, 因為女人年輕, 于慶賀一天著了迷在女人身後轉, 而我明白的很, 她是看上了於慶賀的工資, 於慶賀的退休工資六千多。
就這樣, 我們三十多年的婚姻被這女人摧毀, 于慶賀在我跟他吵後, 提出離婚。 我真懷疑, 這個男人曾經是否愛過我, 不想我, 還不想孩子嗎, 不想孩子, 還不要臉嗎?
然而, 這些他都不想, 都不要。 一次吵架, 這傢伙竟然動手打了我, 我們可是三十多年沒打過架, 我的心徹底寒透, 人一旦走了這樣路, 會變狠, 變沒人性了。
得了, 為了給女兒一個安寧的家, 我認輸, 同意離婚, 但條件是他淨身出戶, 家裡是房子, 門市等都歸我名下, 否則他死都別想,
簽完離婚協議這天, 他竟然要和我握手一下, 我使勁地甩了他一耳光, 並告訴他, 我們已經是路人。 雖然挨了我一巴掌, 他還是笑著離開了。
我知道他有退休金, 僅憑這個, 在我們這四線小城, 都夠那個女人和家人活了。
一切都平靜, 我的事兒成了家裡最敏感的話題, 可我夜晚的偷泣還是被女兒女婿聽到了, 女兒不服氣。
因為在一個市里, 沒到禮拜天, 女兒女婿便帶孩子到于慶賀家去, 因為於慶賀是她爸, 那女人是後媽, 無可厚非, 女人為顯出通情達理, 熱情招待, 於是, 女兒和女婿大聲說笑, 有時候還唱一下歌。
不是禮拜天, 有時候把孩子送去讓於慶賀哄, 於慶賀還問女兒, 你媽呢?意思我怎麼不哄孩子,
要知道, 那個女人有個高一的兒子, 家裡需要安靜的, 可女兒和女婿語氣就不安靜了。
這天, 女兒去接孩子, 看見孩子額頭被掐的痕跡, 當即就火了, 雖然不確定是父親還是那個女人誰幹的, 可女兒逮到禮了, 在於慶賀家大吵大叫。
就這樣鬧一個月, 那女人就受不了了, 因為兒子學習直線下降, 她慫了。 和於慶賀提出分手, 也就是把於慶賀給趕出拉了。
於慶賀氣壞了, 因為他已經沒有了家, 我這裡萬不能接納他, 不會原諒他。
現在, 她自己租個房子, 自己過。
我不知道, 這樣的人, 值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