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 連雲港陳江和王霞夫婦的第三個兒子出生, 陳江因投資失敗欠下高額外債, 於是小倆口在中間人張某的幫助下, 竟把第三個兒子, 以4.5萬的價格賣給了中年喪子的張虎夫婦。
在面對記者時, 陳江夫妻倆很是後悔, 但又無可奈何。 陳江說一直想要個閨女, 卻接連生了3個兒子, 且目前已經欠下20多萬外債, 真的負擔不起這個小兒子。 如果小兒子跟著自己, 連上學錢都沒有, 與其跟著我受罪還不如送給別人家, 生活上還能好過一點。 陳江說正是因為為了孩子著想, 才賣給了隔壁村的人, 這樣孩子過的好不好, 他也能夠知道。
一個覺得養不起不想養, 一個中年喪子求而不得, 就這樣在中間人張某的介紹下雙方達成了交易。 孩子在張家快快樂樂的長大了, 但是這樣一筆看似你情我願的交易卻並不合法。 目前, 因涉嫌拐賣兒童罪, 陳江夫婦、介紹人張某, 和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的張虎夫婦均被提起公訴。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根據法律以及司法解釋規定, 買賣親生兒女, 如果以非法獲利為目的, 將以拐賣兒童罪來定案, 如果獲利較少將以幫助犯論處。
既然養不起為什麼又要生, 還說是為了孩子的幸福才販賣也是搞笑, 從人情來說孩子在張虎夫婦那確實要比陳江夫婦倆那要幸福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