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安徽阜陽公安消防支隊臨泉中隊官兵在執行任務途中, 遭一輛牌照為豫JLB979的白色麵包車阻擋。 據@阜陽消防線上稱, 無論消防車鳴笛還是喊話, 車主就是不讓路, 全程在打電話。
12月3日, 據@阜陽公安交警線上通報:司機王某某明知需主動避讓出警消防車, 卻長時間不予避讓, 處以行政拘留8日, 罰款500元處罰。 同時, 對其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行為作出罰款50元, 駕駛證記2分。
最終在昨日(3日)晚間,
沒想到竟然有人惡意阻攔!
要知道事故現場時間就是生命
消防官兵晚到一秒
就有可能延誤滅火時機!
學學不讓行?看法律怎麼說不避讓特種車輛, 嚴重者可被拘留並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 不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 可以處以100元罰款,
因避讓特種車輛而違章, 可申請撤銷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 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如果這個時候司機為了避讓而不得已壓線 、掉頭、逆行等違章, 都可以申請撤銷。
遇到特種車輛應該這麼做
一般情況下,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請為消防車讓道
請給生命救援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