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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多地政府專項工作網站被曝出在資訊公開工作中存在洩露公民個人隱私的情況。 登錄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站,
整改
江西連續出臺檔, 安徽進行雙抽檢查
11月13日, 江西景德鎮、宜春兩地政府資訊公開網被爆出發佈內容中包含完整身份證號等個人資訊。 兩地已於當天刪除相關內容, 並從11月22日起對全市所有政府網站進行排查。 根據11月27日上報的結果, 兩地共刪除涉及個人隱私的相關資訊76條。
這期間, 針對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特別是公民個人資訊保護工作, 江西省連續出臺多個檔:11月16日, 關於嚴格機關、單位互聯網網站資訊發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出臺, 要求規範資訊發佈, 嚴防洩密事件發生;11月25日, 省人社廳專門下發通知, 要求全省人社系統網站開展公民個人資訊專項清理;11月28日, 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又下發一則通知, 要求全省677家政府網站立即開展專項排查, 發現隱私洩露問題和資訊公開機制漏洞立即整改……
目前, 江西省排查和清理工作還在進行中。 有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步將推出更多常態性監督舉措, 包括將公民資訊保護要求補充到政府網站季度抽查中,
除江西外, 多地都已迅速反應, 對政府網站保障公民隱私資訊的工作展開部署, 提速整改。
以安徽為例, 11月初, 安徽一些地方政府資訊公開網被發現存在洩露個人隱私情況。 對此, 11月9日,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面向全省發佈關於迅速開展涉及個人隱私政府資訊排查工作的通知, 由各級政府辦公室會同網站建設管理部門, 對全省已公開的政府資訊中包含身份證資訊、詳細居住位址、聯繫方式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對外公開的資訊進行排查。 同時, 省有關機構組織了一次為期3天的集中抽查。 雙抽檢查, 監督力度更大。
截至20日, 安徽省各地排查結果和處置情況已報送省辦。 有關負責人表示, 此次突擊排查發現了一些問題,
完善
健全資訊發佈機制, 加固技術層面保護
政府網站是政府資訊公開的第一平臺, 某種意義上也是對資訊發佈進行把關的最後出口。 近期發生的隱私洩露事件, 問題更多地集中於資訊發佈一環。
三季度政府網站抽查結果指出, 部分網站日常運維存在薄弱環節, 個別單位網站資訊審核把關不嚴, 一些基層政府網站安全防護能力薄弱。 針對出現的各類問題, 多地都在積極探索解決路徑。
比如, 近期出臺的《湖南省政務資訊資源分享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提出要形成完善的政務資訊資源分享標準體系。 在四川, 全省政務公開監管平臺已經搭建, 每月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和政府網站建管情況進行監測,
有關專家指出, 結合實際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 政府網站對所發佈的內容還應有一定的回饋和駁回權, 在特殊情況下要有存疑回饋暫緩發佈的權力。
此外, 部分省市還嘗試從技術層面入手, 運用互聯網、大資料、雲計算等資訊技術增強資訊公開的精准度, 防範個人隱私洩露。
今年出臺的《湖南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要求, 加強雲計算服務網路、大資料資源庫安全防護管理,加大雲計算服務、大資料存儲安全評估力度。近期,江蘇政務服務網新設“使用者空間”的電子證照庫,不同等級的證照擁有不同的認證方式及使用權限,資訊存儲採用了安全等級最高的區塊鏈技術,最大程度保證使用者的資訊安全。
據瞭解,各地還將陸續出臺舉措,採取必要技術手段保護政務服務工作中產生、獲取的政務資訊和公民個人資訊安全。
劃線
明確資訊保護範疇,制定資訊公開標準
政府資訊發佈必須加強資訊審查,否則,不僅可能洩露個人隱私,還可能洩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當然,政府網站並非個人隱私洩露的唯一管道,但作為資訊發佈的重要平臺,如何在個人隱私保護和政務資訊公開中取得平衡,勘定知情與隱私的邊界,政府網站理應作出示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已施行近10年,條例中提到,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可以予以公開。
去年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資料的保護力度;今年上半年出臺的《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再次要求,建立保密審查機制,嚴禁涉密資訊上網,不得洩露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
各種條例和檔都曾對資訊發佈工作作出規約,為何個別政府網站仍然在資訊公開上“踩雷”?
一些地方的政府網站負責人反映,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範疇不夠明確,基層在具體操作時往往把握不准,建議制定明確的公民個人資訊公開標準規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認為,現有的資訊公開標準還未對資訊發佈作出清晰的公開界定,容易助長資訊公佈上各行其是的“原始”狀態。比如,居民身份證資訊和個人電話,什麼場合能公開,什麼場合不能公開,都需要明確。“如今,資訊的經濟價值越來越為社會所認知,背後涉及個人隱私安全問題,加快立法也能提高公民的隱私保護意識。”王敬波說。
“個人隱私保護不是互聯網時代獨有的問題。除了加強政府網站運維,還要有系統化措施。”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黃璜認為,其一,國家需要加快出臺專門保護個人隱私的法律,並且在統一立法的基礎上,針對電子商務、教育、公共服務等領域專門立法。其二,要建立專門的資訊審查機構或委託專門機構負責隱私審查。
《 人民日報 》( 2017年12月05日 11 版)
加強雲計算服務網路、大資料資源庫安全防護管理,加大雲計算服務、大資料存儲安全評估力度。近期,江蘇政務服務網新設“使用者空間”的電子證照庫,不同等級的證照擁有不同的認證方式及使用權限,資訊存儲採用了安全等級最高的區塊鏈技術,最大程度保證使用者的資訊安全。據瞭解,各地還將陸續出臺舉措,採取必要技術手段保護政務服務工作中產生、獲取的政務資訊和公民個人資訊安全。
劃線
明確資訊保護範疇,制定資訊公開標準
政府資訊發佈必須加強資訊審查,否則,不僅可能洩露個人隱私,還可能洩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當然,政府網站並非個人隱私洩露的唯一管道,但作為資訊發佈的重要平臺,如何在個人隱私保護和政務資訊公開中取得平衡,勘定知情與隱私的邊界,政府網站理應作出示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已施行近10年,條例中提到,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可以予以公開。
去年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資料的保護力度;今年上半年出臺的《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再次要求,建立保密審查機制,嚴禁涉密資訊上網,不得洩露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
各種條例和檔都曾對資訊發佈工作作出規約,為何個別政府網站仍然在資訊公開上“踩雷”?
一些地方的政府網站負責人反映,公民個人資訊保護範疇不夠明確,基層在具體操作時往往把握不准,建議制定明確的公民個人資訊公開標準規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敬波認為,現有的資訊公開標準還未對資訊發佈作出清晰的公開界定,容易助長資訊公佈上各行其是的“原始”狀態。比如,居民身份證資訊和個人電話,什麼場合能公開,什麼場合不能公開,都需要明確。“如今,資訊的經濟價值越來越為社會所認知,背後涉及個人隱私安全問題,加快立法也能提高公民的隱私保護意識。”王敬波說。
“個人隱私保護不是互聯網時代獨有的問題。除了加強政府網站運維,還要有系統化措施。”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黃璜認為,其一,國家需要加快出臺專門保護個人隱私的法律,並且在統一立法的基礎上,針對電子商務、教育、公共服務等領域專門立法。其二,要建立專門的資訊審查機構或委託專門機構負責隱私審查。
《 人民日報 》( 2017年12月05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