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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真的要取消中考了嗎?權威解讀四川中考改革政策!家長必看

《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近日出臺, 提出到2020年左右, 基本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

本次改革主要有實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招生錄取辦法、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強化招生管理5大任務。

實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方面

我省將全面實行“兩考合一”, 把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 已經實行“兩考合一”的地區, 要統一規範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個別沒有實行“兩考合一”的地區, 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實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 考試範圍覆蓋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 實行“全科開考”, 考試各科目分值的設定, 以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設定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

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命題由省教科所組織, 其他科目考試命題由各市(州)組織實施, 各地也可根據需要聯合命題。 考試成績可採用分數、等級等形式呈現,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

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面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 以學生在校期間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 主要包括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 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 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擇優選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參考或依據。

改革招生錄取辦法方面

將開展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 探索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在綿陽市、宜賓市、眉山市開展試點, 取得經驗後在全省推廣。 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 試點之外的其他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推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 高中招生錄取可以暫繼續按現行方式進行。 各地最遲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我省將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作機制, 探索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 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選擇機會。 繼續實行優質學校指標到校, 省級示範性公辦普通高中統招生計畫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

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方面

可給予省級示範性公辦普通高中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 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 市域範圍內的自主招生資格和方案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招生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畫的5%。

強化招生管理方面

所有公辦、民辦高中學校嚴禁在學生完成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前, 自行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新生。 嚴禁將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提前送到高一級學校就讀, 嚴禁學校剝奪初中畢業學生參加中考和錄取的機會和權利。 禁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或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

禁止把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收的學生安排在民辦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就讀。

四川省教育廳七問七答權威解讀

小編瞭解到, 這次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範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 提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公平。

(一)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主要功能是什麼?與傳統意義上的中考是什麼關係?

《實施意見》提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推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重複備考的負擔和壓力。

我省大多數地區過去已經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但名稱、要求不一。這次進行了統一規範:已經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地區要統一規範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個別沒有實行“兩考合一”的地區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實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

(二)這次改革是如何處理“全科開考”和不增加學生負擔的關係?

將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準考試的範圍,目的在於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傾向,引導學生打好共同基礎,確保義務教育的基本品質。

同時,為防止增加學生負擔,在考試內容上強調提高命題品質,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在成績呈現方式上, 提出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在高中階段學校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和數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據當地實際進行設計,一般仍採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沒有納入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即可。

(三)這次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有什麼新的要求?

一是評價內容上,要求各地和學校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

二是在評價重點上,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充分體現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特點。

三是在評價程式上,強調要做好寫實記錄、遴選典型事實材料、將用於招生使用的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做到程式嚴謹,方便適用。四是在結果使用上,實行誰使用誰評價,由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使用辦法。

(四)高中招生錄取看什麼,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這次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重在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克服唯分數論。為了積極穩妥推進招生錄取模式改革,將開展綜合改革試點,逐步總結推廣。

一是明確改革試點的兩項具體任務:高中錄取計分科目的選擇構成和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錄取中的使用,其中現已採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的,不再減少計分科目。

二是確定綿陽市、宜賓市、眉山市作為改革試點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實施改革。

三是明確試點外地區的實施步驟,試點外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推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但高中招生錄取可以暫繼續按照現行的方式進行,全省最遲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五)這次改革對考試招生加分是如何規範和完善的?

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統一部署,《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全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取消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比賽類、過程評價類等加分專案,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規定的各類加分專案,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規範?

為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可給予經批准的省級示範性公辦普通高中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明確規定了市域範圍內和跨市州兩類自主招生資格的審批程式和要求。同時,要求從嚴控制招生比例,市域範圍內的自主招生名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一般不超過學校招生計畫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的招生名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報教育廳審批。

(七)此次改革對於一些高中階段學校違規招生行為是怎麼規定的?

此次改革針對違規跨區域招生、超計畫招生、提前招生和惡性爭搶生源等當前存在的一些比較突出問題,做了進一步規範。

一是嚴格招生計畫管理,要求公辦、民辦學校均須按照經核定的辦學規模,嚴格執行年度招生計畫,不得無計畫招生和超計畫招生。

二是嚴格招生時間管理,要求公辦、民辦高中學校均須在規定的時間開展招生工作,嚴禁在學生完成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前學校自行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新生,嚴禁將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提前送到高一級學校就讀,嚴禁學校剝奪初中畢業學生參加中考和錄取的機會和權利。

三是實行陽光招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指導,不得以任何形式發佈虛假宣傳資料和資訊,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畫、招生範圍、招生程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七公開”。

禁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或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

禁止把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收的學生安排在民辦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就讀。

禁止生源學校和教師干擾或違背學生意願填報學校志願。

提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公平。

(一)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的主要功能是什麼?與傳統意義上的中考是什麼關係?

《實施意見》提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推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實現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試,減輕學生重複備考的負擔和壓力。

我省大多數地區過去已經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合二為一,但名稱、要求不一。這次進行了統一規範:已經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地區要統一規範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個別沒有實行“兩考合一”的地區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實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

(二)這次改革是如何處理“全科開考”和不增加學生負擔的關係?

將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準考試的範圍,目的在於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學”的傾向,引導學生打好共同基礎,確保義務教育的基本品質。

同時,為防止增加學生負擔,在考試內容上強調提高命題品質,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在成績呈現方式上, 提出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在高中階段學校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和數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據當地實際進行設計,一般仍採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沒有納入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即可。

(三)這次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有什麼新的要求?

一是評價內容上,要求各地和學校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

二是在評價重點上,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充分體現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特點。

三是在評價程式上,強調要做好寫實記錄、遴選典型事實材料、將用於招生使用的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做到程式嚴謹,方便適用。四是在結果使用上,實行誰使用誰評價,由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使用辦法。

(四)高中招生錄取看什麼,這次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這次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重在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克服唯分數論。為了積極穩妥推進招生錄取模式改革,將開展綜合改革試點,逐步總結推廣。

一是明確改革試點的兩項具體任務:高中錄取計分科目的選擇構成和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錄取中的使用,其中現已採取4(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6(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模式錄取計分的,不再減少計分科目。

二是確定綿陽市、宜賓市、眉山市作為改革試點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實施改革。

三是明確試點外地區的實施步驟,試點外地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開始推行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但高中招生錄取可以暫繼續按照現行的方式進行,全省最遲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五)這次改革對考試招生加分是如何規範和完善的?

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統一部署,《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全省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起全面取消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比賽類、過程評價類等加分專案,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規定的各類加分專案,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規範?

為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可給予經批准的省級示範性公辦普通高中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明確規定了市域範圍內和跨市州兩類自主招生資格的審批程式和要求。同時,要求從嚴控制招生比例,市域範圍內的自主招生名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一般不超過學校招生計畫的5%;跨市(州)自主招生的招生名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報教育廳審批。

(七)此次改革對於一些高中階段學校違規招生行為是怎麼規定的?

此次改革針對違規跨區域招生、超計畫招生、提前招生和惡性爭搶生源等當前存在的一些比較突出問題,做了進一步規範。

一是嚴格招生計畫管理,要求公辦、民辦學校均須按照經核定的辦學規模,嚴格執行年度招生計畫,不得無計畫招生和超計畫招生。

二是嚴格招生時間管理,要求公辦、民辦高中學校均須在規定的時間開展招生工作,嚴禁在學生完成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前學校自行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新生,嚴禁將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提前送到高一級學校就讀,嚴禁學校剝奪初中畢業學生參加中考和錄取的機會和權利。

三是實行陽光招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指導,不得以任何形式發佈虛假宣傳資料和資訊,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計畫、招生範圍、招生程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七公開”。

禁止公辦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或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

禁止把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收的學生安排在民辦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就讀。

禁止生源學校和教師干擾或違背學生意願填報學校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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