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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對液化天然氣企業提出“六不准”

12月4日, 寧夏物價局召集五市價格主管部門及22家天然氣生產、加工、貯存、銷售企業負責人, 提醒告誡企業規範液化天然氣價格, 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 禁止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的發生, 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11月1日以來, 寧夏進入採暖季, 液化天然氣主要流向供暖及民生用氣。 11月20日起, 部分液化天然氣工廠相繼斷供停產, 液化天然氣產品庫存無法滿足市場需求, 價格出現較大漲幅, 價格諮詢與舉報投訴持續增長。 從11月1日到12月4日, 自治區物價局12358價格舉報中心受理液化天然氣價格上漲的諮詢和舉報投訴案件96件。

自治區物價局要求五市價格主管部門嚴厲打擊液化天然氣價格違法行為, 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對液化天然氣生產經營企業提出“六不准”:不准相互串通橫向壟斷、不准達成實施縱向壟斷協議、不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准捏造散佈漲價資訊、不准惡意囤積、不准價格欺詐。 同時, 要求企業樹立誠信意識, 加強價格自律, 規範價格行為, 公平有序競爭, 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 維護行業價格秩序。

中石油天然氣西部銷售公司寧夏代表處的相關負責人稱, 該公司自11月20日起就停止了對LNG供氣, 主要精力和資源全部保證在民生用氣上。 下一步, 在條件允許和供求緩和的情況下,

該公司將恢復LNG供氣。 寧夏廣匯天然氣有限公司的負責人承諾, 公司將履行社會承諾, 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規規範價格行為, 不會隨意聯合其他企業加價、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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