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票定價誰說了算?
火車票定價主要是由國家發改委來定, 但自2016年1月1日起, 高鐵票價則交由鐵路部門來定。 2015年12月23日, 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改革完善高鐵動車組旅客票價政策的通知, 明確從元旦開始放開高鐵動車組票價, 對設計時速200公里以上的高鐵動車組列車, 一、二等座票價由鐵路運輸企業制定, 商務座、特等座、動臥等票價繼續執行市場調節價, 可以上下浮動, 訂購越早越便宜, 調整公佈票價一檔提前30天公告。
在2007年鐵道部發佈的《鐵運電〔2007〕75號》文件中, 規定了旅行速度達到每小時110公里以上的動車組列車軟座票價基準價:二等座票為每公里0.2805元,
什麼是高鐵?
根據2013年實施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設計開行時速250公里以上(含預留), 並且初期運營時速200公里以上的客運列車專線鐵路, 即可稱為高鐵。 而一般D字頭的動車, 指的是時速160—200公里的動車組列車。
但是, 是不是所有高鐵、動車票價是否都以此為基準呢?據相關業內人士介紹, 這個基準價只是一個參考。 高鐵的票價跟高鐵投資一樣, 有諸多考慮因素在內, 不同的高鐵情況均不同, 不能一概而論。
高鐵的票價執行遞遠遞減的計價原則,
500公里以內, 執行原價。 以時速300公里為例, 那就是每公里0.46元。
500公里—1000公里, 約執行9折, 約每人公里0.414元。
1000公里以上, 約執行8折, 每人公里約0.368元。
以京滬高鐵為例進行計算:
500×0.46+500×0.414+318×0.368=230+207+117=554元。
現在京滬高鐵的二等座價格是553元。
雖然大多數高鐵執行遞遠遞減的規則, 但是並非所有線路都是這樣。 詳細的計算標準要以國家發改委的檔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