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還不知道誰是黃淑芬, 可以百度一下。 百度上已經專門有了“黃淑芬”這個詞條, 作為“教科書式耍賴當事人”被收錄。
她駕車逆行,
一個家庭被巨額的醫療費拖垮, 老人的兒子趙勇無奈選擇網上曝光, 黃淑芬也因此被拘留, 她所在的平安保險唐山支公司也已凍結她名下的保單、傭金。 事情發展到今天這個地步, 可謂“雙輸”。 在唾棄黃淑芬的行為之外, 貓妹和大家就保險問題聊幾句。
01
缺位的保險, 誰的悲劇?
在看到這個事件的報導後,
終於, 在網上, 貓妹找到一份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公文, 裡面顯示的法院判決如下:
一、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趙香斌112000元, 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
二、被告黃淑芬賠償原告趙香斌交通事故各項損失935935.37元, 已給付76000元, 再賠償859935.37元, 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
很可惜, 只有交強險, 沒有三者險。
▌交強險, 全名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這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根據交強險的規定, 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 即使無過錯也要向對方賠償限額內的財產損失。
122000元, 這就是交強險的最大賠償能力了。 大家覺得一旦遇到惡性交通事故, 這些錢夠嗎?肯定是不夠的。 那怎麼辦?這時候就需要有商業車險的輔助。 商業車險中, 針對此項風險的便是第三者責任險。
▌如果投保了三者險(第三者責任險), 車主駕車導致的人傷、物損、訴訟費, 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償。
三者險和交強險不同之處主要有三個:
第一, 交強險是強制投保, 三者險是自願投保。
第二, 交強險是不管車主有責、無責都賠;而三者險是“按責賠償”的, 保險公司“依據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的事故責任比例, 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 交強險有賠償限額, 122000元;而三者險的賠償限額是車主自己定的, 保額選多少最多就能賠多少。
黃淑芬事件的法院判決中, 沒有看到關於三者險的內容, 有兩種可能:一個是沒有投保, 一個是投保了但拒賠了。
從三者險的免責條款可以看到, 有幾種情況是不賠的:
一種是駕車撞的是被保險人自己、自己的家人、車上人員, 以及相應的財產;
一種是戰爭、暴亂、恐怖活動、違法活動、以及維修廠修理養護等;
一種是駕駛員酒駕、毒駕、肇事逃逸、無證駕駛等。
目前關於這個事件保險方面的資訊實在是太少了, 貓妹不敢隨意猜測三者險缺位的理由, 但從經驗判斷, 這種“法院見”的案例, 保險公司是不敢隨意拒賠的, 除非鐵證如山。
不管是什麼原因, 在如此惡性的交通事故案件中, 三者險缺位, 真的是巨大的悲劇。 一位熟識的律師告訴貓妹, 三者險“在北方的投保率很低”。
關於三者險保額, 貓妹早前就寫過文章, 拿出來重新溫習一下:“如果你要問我三者險該多少, 貓妹諮詢過保險公司的高管, 給我的建議是北上廣深建議至少100萬, 最好再多點, 二線城市也要奔著100萬去了。 雖說生命無價, 但發生事故後非要給生命定價時, 你會發現確實很貴,而且一年比一年貴。”
02
關於交通事故,這些你要知道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交通事故,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專案,醫保不得給予報銷。
對於受害方趙勇一家來說,飛來橫禍,面對巨額的醫療費用,除了指望肇事方良心發現儘快賠錢以外,真的就只有賣房一條路嗎?
貓妹諮詢的律師表示,理論上應該有四重保障機制:
第一是交強險的社會保障機制;
第二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機制;
第三是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制,
第四是肇事者侵權損害賠償機制。
但很可惜,理論是理論,現實是現實,現實中的趙勇一家,只能苦苦尋求肇事者的良心發現,最終無果只能將遭遇訴諸公眾尋求幫助。
沒人能知道,明天和意外誰先到來。也沒人知道,我們遭遇意外遇到的是正常人還是一個無良老賴。而我們能做的,是給自己準備一份保險。交通意外,社保不賠,但意外險、百萬醫療險可以賠。
關於保險,還想再多說幾句。
前兩天就有人問貓妹怎麼評價黃淑芬事件是不是讓平安保險躺槍了。貓妹還是那句話,誰家的代理人誰管好,不管公司跟代理人簽的是代理合同還是正式員工合同,他們出去都是代表這家保險公司。如果保險公司能在事件發展到不可收拾地步之前,就配合受害者家庭凍結黃淑芬的保單、傭金等財產就更好了。
對於有些人因此咒駡保險公司、咒駡保險代理人群體,貓妹覺得有點“一棒子打翻一船人”的意思,哪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確實代理人群體良莠不齊,但不代表全部。貓妹接觸過的一些代理人有愛心,有擔當。請大家相信,保險的本源是善良的,是有擔當的。
你會發現確實很貴,而且一年比一年貴。”02
關於交通事故,這些你要知道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交通事故,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專案,醫保不得給予報銷。
對於受害方趙勇一家來說,飛來橫禍,面對巨額的醫療費用,除了指望肇事方良心發現儘快賠錢以外,真的就只有賣房一條路嗎?
貓妹諮詢的律師表示,理論上應該有四重保障機制:
第一是交強險的社會保障機制;
第二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機制;
第三是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制,
第四是肇事者侵權損害賠償機制。
但很可惜,理論是理論,現實是現實,現實中的趙勇一家,只能苦苦尋求肇事者的良心發現,最終無果只能將遭遇訴諸公眾尋求幫助。
沒人能知道,明天和意外誰先到來。也沒人知道,我們遭遇意外遇到的是正常人還是一個無良老賴。而我們能做的,是給自己準備一份保險。交通意外,社保不賠,但意外險、百萬醫療險可以賠。
關於保險,還想再多說幾句。
前兩天就有人問貓妹怎麼評價黃淑芬事件是不是讓平安保險躺槍了。貓妹還是那句話,誰家的代理人誰管好,不管公司跟代理人簽的是代理合同還是正式員工合同,他們出去都是代表這家保險公司。如果保險公司能在事件發展到不可收拾地步之前,就配合受害者家庭凍結黃淑芬的保單、傭金等財產就更好了。
對於有些人因此咒駡保險公司、咒駡保險代理人群體,貓妹覺得有點“一棒子打翻一船人”的意思,哪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確實代理人群體良莠不齊,但不代表全部。貓妹接觸過的一些代理人有愛心,有擔當。請大家相信,保險的本源是善良的,是有擔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