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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誤入制毒歧途 法律“補課”刻不容緩

文/汪文新

16歲少年利用化學知識,打起制毒賣錢的主意,並在鄰居、親人的説明下,共製造出約18公斤甲凱西酮。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檢察院以涉嫌製造毒品罪將劉巨集、劉林軍、楊芳、賀小軍批准逮捕。

在每個人的人生旅途中, 青少年時期是求學求知的最佳階段, 也是心理和生理可塑性最強的年齡段。 在人們的印象中, 處於花季年齡的青少年涉世未深, 陽光燦爛, 精力充沛, 有著美好的前途, 是令人們羡慕的人群。 對他們而言, 應該珍惜寶貴的學習機會, 勤奮學習, 不但要學習各種知識, 還要學會做人的道理,

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養和道德修養, 讓自己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然而, 化學“天才”少年——年僅16歲的劉某沒有將自己的智慧和專長用在正道上, 誤入歧途, 夥同他人幹起了國家嚴厲禁止的制毒販毒的“勾當”。 他原本有美好的前途, 但是因為參與了嚴重違法行為, 將依法受到處罰。 這意味著, 其人生旅途將被抹上灰色, 前途變得暗淡, 如此不堪的嚴重後果著實讓人唏噓, 發人深省。

化學“天才”少年誤入歧途事件, 暴露出當前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識淡薄的社會問題。 近年來, 類似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事件並不鮮見, 讓人擔憂。 因此, 社會、學校和家庭要相向而行, 形成合力, 對青少年加強道德和法制教育, 讓他們學會敬畏法律,

以免誤入歧途。 然而, 在現實中, 部分學校基於升學率的考慮, 存在重智育、輕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現象。 此事件中, 作為劉某的最親的人, 其父母扮演了一個極不光彩的角色。 其父母非但沒有起到教育和引導他的作用, 相反參與制毒販毒行為, 使得劉某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其行徑是為人父母的嚴重失職, 害了自己的孩子。 說到底, 其父母也存在法制觀念淡薄的問題。

社會的進步和發展需要“又紅又專”的人才, 不需要“專”而不“紅”的人。 有才華, 但心術不正的人對社會的危害性絕不可小視。 要避免化學“天才”少年誤入歧途的不堪事件發生, 必須對青少年加強法制教育, 讓其身心健康成長, 成為“又紅又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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