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農藥:將重點抓好“嚴、替、退”
2002年以來已禁用了22種高毒農藥。 目前, 仍有12種高毒農藥在農業生產中使用, 2017年又對硫丹、溴甲烷2種高毒農藥發佈公告, 將於2019年全面禁用。 現在僅有10種高毒農藥, 僅占登記農藥產品總數的1.4%。 此外, 對高風險農藥採取禁限用措施, 禁止在果菜茶生產上使用。 下一步, 高毒農藥監管重點是抓好“嚴、替、退”三個字。
抓好“替”字, 即加快替代產品遴選和研發。 高毒農藥在防治地下害蟲等方面的效果很好, 目前現有的其它農藥還不能起到這樣的效果。 既要防控高毒農藥風險, 又要選擇適用的農藥,
抓好“退”字, 即加快高毒農藥的退出。 現有的10種高毒農藥, 將按照“循序漸進、分步實施、多措並舉”的原則, 依據高毒農藥的風險大小、替代產品生產使用情況, 逐步推進, 加快淘汰, 力爭5年內全部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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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市場准入 高壓懲處違法行為
農藥是特殊的生產資料, 加強市場監管、把好了品質關, 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品質安全才有保障。 這是農業部門一直堅持做的一項重點工作。 但市場監管是長期的, 需要採取嚴格的措施, 切實把好品質關, 懲處違法行為, 維護農民的利益。 重點是落實“三嚴”措施:
第一, 嚴把市場准入關。 重點是三個方面:把好登記關。 提高登記門檻, 減少農藥產品登記數量。 支持企業開展技術攻關, 研發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第二, 嚴格市場抽檢。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 嚴格規範抽檢, 擴大覆蓋面。 每年在春耕、“三夏”和“三秋”的關鍵時節, 組織開展農藥市場專項整治行動, 組織開展抽查和飛行檢查, 查驗生產經營條件和原材料採購品質檢驗、進出貨記錄等是否符合法規要求, 查驗規模化農業生產單位是否依法建立農藥使用記錄。 重點是對無證生產經營、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提高罰款額度, 除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相關許可證外,
第三, 嚴格高毒農藥定點經營。 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明確高毒農藥實行定點經營制度, 降低高毒農藥的風險, 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