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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速看!內蒙古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招782人!今日開始報名……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國有獨資特大型電網企業, 負責自治區中西部8個盟市的電網建設運營工作。

根據發展需要, 我公司決定開展2018年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素質;

㈡國家統招計畫內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或取得《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生, 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等相關條件(具體學歷、畢業時間、專業及其他要求見附表);

㈢碩士研究生198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本科生、專科生199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㈣錄用後服從單位工作安排;

㈤身體健康, 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患有以下疾病者不合格:①眼科疾病:安裝義眼(無眼球);視網膜及眼底病變;結膜變性及色素變性 ;結膜迴圈障礙;角膜先天性和發育性異常;角膜變性和營養不良;原發性、繼發性青光眼;晶狀體病;玻璃病;視神經與視路疾病;色盲;雙眼矯正視力低於1.0等。 ②雙耳聽力障礙;③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等;④四肢功能性殘疾, 功能受限;頸、四肢關節活動障礙;脊椎畸形。 ⑤有恐高症;癲癇病;精神病;眩暈症;突發性昏厥;重症神經官能症及腦外傷後遺症等影響作業的疾病。

報考輸電運檢類崗位人員體重不得高於90kg。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

三、招錄程式

1、網上報名

凡符合招聘條件要求並有意報考的高校畢業生, 請登錄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招聘平臺(http://zhaopin.impc.com.cn, 以下簡稱“招聘平臺”), 按要求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

2、志願調整

報名結束後, 12月14日09時00分將公佈各單位、各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報名人員可在12月14日09時00分-12月15日08時59分登錄招聘平臺自行修改志願。

3、資格審查

1、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者具體情況,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綜合篩選, 資格審查及綜合篩選通過人員安排參加考試(輸電運檢類崗位資格審查包括體能測試)。

2、應聘人員請于2017年12月22日登錄招聘平臺, 查詢審查篩選結果及下階段現場資訊採集及考試安排。

注:現場採集資訊及列印准考證時間暫定為2017年12月26日-27日, 筆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12月28日-29日, 筆試通過人員安排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8年1月4日(具體時間見招聘平臺通知)。

4、考試

考試以筆試、面試兩種方式進行, 筆試考試範圍見招聘平臺首頁公告, 面試主要測試畢業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應變能力等。

筆試範圍如下:

5、公佈成績

考試成績通過招聘平臺通知考生。

6、體檢

考試通過者按照招聘平臺公告要求提交體檢報告。

7、資格複審

體檢合格人員安排進行資格複審, 複審通過人員列為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平臺進行公示, 公示期7天。 公示無疑議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勞動用工相關制度辦理錄用手續。 人員錄用後將在試用期內安排進行身體狀況複查, 複查發現本人提交的體檢報告失實的, 將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宜

㈠應聘者應及時認真查看招聘平臺發佈的資訊、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者的相應資格:

1、應聘過程提供虛假資訊的,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在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聘平臺填寫的信息不真實或失效的;偽造、塗改各類證書、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報告單、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的;修改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名稱,虛報在校成績和獲獎榮譽的;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包括身體狀況、家庭情況、學習(工作)經歷等。

2、在應聘考試過程中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弊的;

3、破壞公司招聘秩序,造謠生事、發表不實言論的;

4、應予取消資格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12月7日

將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宜

㈠應聘者應及時認真查看招聘平臺發佈的資訊、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者的相應資格:

1、應聘過程提供虛假資訊的,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在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聘平臺填寫的信息不真實或失效的;偽造、塗改各類證書、畢業生推薦表、成績報告單、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的;修改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名稱,虛報在校成績和獲獎榮譽的;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包括身體狀況、家庭情況、學習(工作)經歷等。

2、在應聘考試過程中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弊的;

3、破壞公司招聘秩序,造謠生事、發表不實言論的;

4、應予取消資格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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