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學生弄不清, 警校畢業考取公務員後, 是想去哪就去哪工作呢, 還是等著分配工作呢?
大體上到哪裡工作都是自己選擇的,
一個是公安警院公安專業, 參加公安聯考入警的, 先公佈成績, 再公佈各地公安招錄職位, 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選擇, 每個人只能選擇一個職位。 原則上考生需會原戶籍地工作。 英烈子女優先選擇。 職位選擇後由省公安廳組織進行考察,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 無異議的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考生需按時到錄用單位報到、工作, 並在錄用單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 如有違約, 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庫。
一個是參加國考, 省考或者單獨的社會招警考試入警的, 這類考試, 一般在發佈公告時, 會同時發佈職位表。
有的學生想當刑警, 但報考時選擇的是交警, 以後能不能再當刑警呢, 答案是肯定的。 警種之間可以調動。 一個員警從入職到退休, 可能做過很多警種, 都很正常, 屬於正常工作調動。 所以, 同學們在報考員警職位時, 不一定非得選擇你想從事的警種報考, 而應該選擇比較容易考取的警種。 以後再進行調動調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