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 村幹部的工作尤為繁瑣。 一方面要把上級的各項政策聲音傳遞給老百姓, 一方面還要把老百姓的困難反映給上級有關部門, 還有村裡街坊鄰居的雞毛蒜皮的瑣事也需協調, 這就使村幹部面臨的工作任務和壓力很大。 有的村幹部連自己的農活都顧及不上, 收入也難以維持正常的開銷。 而很多村民通過外出務工或做生意走上了致富路, 於是有個別的村幹部心理產生了不平衡, 認為自己付出的多而得到的少。 帳目不公開, 政策不傳達, 把手伸向了集體的財產, 這也是老百姓對村幹部最為不滿的地方。
現在老百姓不用再擔心了,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了各村將設立村務監督委員會, 可以對村裡的村務決策公開情況、村級財產管理情況、村工程項目建設情況、惠農政策落實情況、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等幾個重大事項予以監督。
該監督委員會及其成員同時有列席村兩委會議的知情權, 對村民反映強烈的村務財務問題的質詢權,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設立, 可以更好的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和集體利益, 對村幹部的各項村級事務進行有效地監督。 無疑是中央治理和改變個別農村村幹部的腐敗現象的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