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人用強賣的方法銷售瑪卡獲利後, 三男子預謀使用同樣的方法獲取非法利益。
朱某甲、朱某乙、李某在看到他人用強賣的方法銷售瑪卡獲利後, 預謀使用類似方法獲取非法利益。
經鑒定, 涉案瑪卡價值18元, 現贓款已經返還被害人。 李某於2016年10月4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朱某甲、朱某乙於同日被傳喚至公安機關。 同日, 朱某甲、朱某乙和李某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11月9日經檢察院批准, 次日被逮捕。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 朱某甲、朱某乙、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以威脅方法強索他人財物, 數額較大,
日前, 一審法院判決, 朱某甲、朱某乙和李某均犯敲詐勒索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緩刑一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已繳納)。
遼沈晚報、聊沈用戶端首席記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