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推動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2017年12月4日,
一是充分交流增進互信, 提升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意識和能力。 依法審計是審計機關貫徹黨的十九大“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 座談會上, 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向參會單位詳細介紹了審計署在依法審計、文明審計方面的相關規定和審計工作中的具體做法, 並提出了加強對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情況進行監督的要求,
二是著力宣傳政策法規, 營造良好的審計工作法治環境。 2017年5月, 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要求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 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法治實踐全過程。 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向參會單位宣講了憲法、審計法的相關內容, 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
三是共同研究措施對策, 形成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合力。 座談會上, 參會單位就企業產能、地方政府性債務、房地產、金融體系與資本市場等領域重大風險的防範進行了研究探討, 並就加強對各種風險源的調查研判, 實行動態監測, 對各種可能的風險綜合施策, 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實效、經濟去杠杆進程、市場流動性和重點領域信用風險變化等方面的風險防範,
四是明確審計整改要求, 促進加大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 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向參會單位強調了健全審計問題整改責任制、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 被審計單位要及時整改和認真研究, 對整改不到位的要嚴格追責問責等法律法規中關於審計整改的相關要求。 參會單位介紹了審計整改的具體做法、整改效果以及審計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 並就進一步做好審計整改工作,
五是推動內部審計工作, 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內部審計是審計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防線。 座談會上, 參會單位介紹了在內部審計工作方面好的做法、經驗, 以及存在的問題、困難。 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圍繞認真落實內部審計工作主要負責人直接分管制度、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推進從事後審計向事前、事中審計轉變等, 對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指導意見和要求, 促進參會單位加大內部審計力度, 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責任編輯:石敏琦 郭相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