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學
習
問
答
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
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這是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內在要求,
也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的重要舉措。
第一,
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是健全完善市場體系的內在要求。
建立健全市場體系是市場經濟發揮作用的重要保證。
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一是有利於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
保護公平競爭,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二是有利於減少政府對市場的不合理行政干預,
破除市場壁壘,
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創造良好的市場法治環境三是有利於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助推"僵屍企業"市場化退出,
提高供給結構的適應性和靈活性;四是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強化經濟增長內生動力。
第二,
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在一些地區、領域和行業中仍然存在。
目前要看到,
市場體系還不完善,
市場的開放性、競爭的公平性和運行的透明度都有待進一步提高,
尤其是要素市場發展滯後,
不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
第三,
深化改革,
完善政策,
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從根本上說,
一方面要深化改革,
健全市場體系另一方面要落實政策,
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
一是要深人推進要素市場化改革。
這是下一步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和難點。
要以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為突破口,
健全完善要素市場體系。
二是推動政策進一步落地。
各級人民政府及所屬部門將對清理出的排除和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形成處理結論,
並按程式予以廢除或者調整。
其中對於立即終止會帶來重大影響的政策措施,
要設置合理的過渡期。
適用例外規定的政策措施,
要說明相關政策措施對實現政策目的不可或缺,
且不會嚴重排除和限制市場競爭,
並明確實施期限。
廢除的政策措施清單、調整的政策措施內容、設置過渡期情況以及符合例外規定政策措施的實施期限等都必須及時向社會公佈。
充分發揮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協調機制作用。
三是加強統一的市場監管。
加大執法力度,
查處並公開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的典型案件,
形成執法威懾力。
對違反反壟斷法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行為的,
要向政策制定機關的上級機關發出執法建議函,
督促政策制定機關糾正相關政策措施。
堅持自我清理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原則,
公開透明推進清理工作,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
形成政府部門主導、社會有效參與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