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惠農區人民檢察院嚴格執行不起訴案件品質標準, 著力規範不起訴案件辦理程式,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
一是加強各業務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 由公訴部門牽頭, 會同案管及相關業務部門組成評查小組, 對擬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案件, 在作出決定前進行全面評查,及時發現並糾正問題。 建立常態化通報制度, 定期通報不起訴案件評查結果。
二是建立不起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 對重大複雜或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 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偵查人員、被害人、被不起訴人及其所在單位代表參加公開審查, 既確保案件公開透明, 提升辦案的司法公信力, 同時又提供平臺促進當事雙方相互諒解, 減少對抗。 今年以來,
三是完善辦案風險防控機制。 對未達成和解協定擬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案件, 繼續調查了
解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及產生矛盾的癥結, 徵詢雙方賠償意願, 搭建和解平臺, 促成案結、事了、人和。 近年來, 共實現不起訴案件雙方當事人和解5件, 無一纏訪鬧訪。
四是完善社會宣告機制。 充分運用案件資訊公開系統, 依法、全面、及時、規範公開案件資訊。 作出不起訴決定後, 在該院公開宣告室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 讓群眾瞭解案件成因, 消除不良影響。 同時, 針對被酌定不起訴人存在的過錯, 現場進行法律宣傳教育, 切實維護法治權威。
五是認真做好後續跟進工作。 嚴格執行不起訴案件法律文書公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