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單親母親,
帶著4歲的兒子生活,
前夫是做貨車運輸,
經常出差。
貨車雖然辛苦,
但收入不錯,
我衣食無憂。
在一次長途運輸中,
前夫突發心肌梗塞,
來不及搶救就去世了。
父母看著我一人帶著兒子生活很艱辛, 就托人給我介紹了個物件。 他老實木訥, 我帶著一個兒子, 一般人也不願娶我, 他說不嫌棄我有個兒子, 我也沒有多加考慮, 就帶著車子和兒子嫁給他。
他會開大貨車, 一直幫人家去開, 現在有了車後, 他自己接生意。 那天, 他要送一車稻穀去外省, 當時天下著雨雪, 路面較滑。 我不放心, 要求陪他一道, 來回要10天左右。 於是我把兒子丟給婆婆, 讓她定時給孩子沖泡奶粉和勤換洗衣服。
半路上, 我一直暈車嘔吐, 和平時不一樣。 我這才意識到可能懷孕了, 老公立即讓我在高速口下車搭返程車回家。 還沒到家門, 遠遠的聽見婆婆在呵斥兒子:“你自己吃飯,
我一把跑過去, 抱住了兒子。 婆婆見我提前到來,
一氣之下, 我打電話告訴了老公, 沒想到他站在他母親一邊, 說我別指望他媽對孩子好, 沒有血緣關係能做飯給他吃就是最大的仁慈。 還說我腹中的寶寶出生後, 他媽媽一定會心疼的。
老公的話讓我特別的憤怒, 一家子靠我的車養活, 卻說給口飯給我兒子吃是最大的仁慈, 在他們眼裡無視我兒子的存在。 我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 我下了狠心, 偷偷去了醫院, 打掉了腹中胎兒。
兒子從小沒爹已經很可憐了, 我再婚只希望他能和別的小孩一樣有爹媽心疼, 可是我的再婚沒能給兒子幸福, 讓他再次受到傷害, 我寧願不要這種婚姻, 也要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 你們說我的做法能得到大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