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順義將發放首批新能源汽車補貼73.45萬元,附補貼政策!

昨日, 記者從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獲悉, 順義首批(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汽油車置換新能源汽車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費補貼將於近期發放, 我區共有5家充電設施公司和12位市民總計獲得補貼73.45萬元。 據瞭解, 該項補貼是在享受國家和北京市補貼的基礎上, 對汽油車置換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費、公共充電設施建設三方面再次進行補貼。

據瞭解, 此項資金的安排推動了我區新能源汽車的推廣, 帶動了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業的發展, 將為順義區環境品質的逐步改善起到積極作用。

順義居民可享這些優惠政策

汽車(置換)補貼

補貼範圍

順義區內的單位及擁有順義區戶籍或在順義區轄區內法人組織, 工作並交納社保1年以上的個人, 把自有燃油汽車置換新能源汽車將給予補貼。

補貼標準

在國家、北京市對新能源汽車補貼的基礎上, 順義區對符合條件的車主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台的補貼, 置換補貼不超過車輛實際終端銷售價格的50%。

即購置新能源汽車:

10萬元/台以上車輛, 給予5萬元/台的補貼;

10萬元/台以下車輛, 給予銷售價格的50%補貼。

新能源汽車指順義區範圍內銷售的, 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 按照《北京市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備案管理細則》完成備案並銷售的新能源汽車。

新能源汽車售價不高於生產企業向社會公佈的市場指導價。 順義區內新能源汽車銷售機構需到區發展改革委進行備案(機構名單在順義區發展改革委網站公佈)。

補貼申請、發放流程

1.個人和單位需到順義區投資服務中心-區發展改革委服務視窗辦理。

2.申請補貼在完成上牌後提出。 每個指標可申請一次補貼。 補貼分兩批發放, 初次申請發放補貼金額的50%。 車輛上牌並行駛一年後再次申請審核, 發放補貼金額的50%。

3.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材料, 審核公示結束後(每兩個月公示一次), 將補貼資金撥付購車人或單位提供的有效銀行卡帳戶。

申請材料

個人和單位需到順義區投資服務大廳(區發展改革委視窗)辦理。

個人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申請表(一式四份, 從順義區發改委網站自行下載);

3.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原件及影本;

4.戶口本原件及影本或1年以上社保交納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影本、有效銀行卡帳戶;

5.其他相關材料。

單位申請材料清單如下:

1.申請表(一式四份, 從順義區發改委網站自行下載);

3.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原件及影本;

4.在順義區轄區內法人組織出具組織身份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影本、稅務登記證影本、有效銀行卡帳戶資訊;

5.其他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影本, 並加蓋企業公章。

充電服務費補貼

(一)新能源汽車使用順義區境內公用充電樁進行充電, 給予充電服務費用0.4元/千瓦時補貼。

(二)順義區充電服務企業須將所有運營在順義區境內的公共充電樁的服務費下調, 並到區發展改革委進行備案, 定期上報系統後臺資料和用電資料。

備案資料如下:

1.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相關行業許可證影本(影本加蓋公章);

3.充電樁企業系統後臺資料(蓋公章);

4.充電樁運營站用電量總數(標注抄表日期並蓋章);

5.企業誠信承諾書;

6.其他相關材料。

(三)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材料, 審核公示結束後(每兩個月公示一次), 撥付補貼資金。

設施建設補貼

補貼對象

在順義區內建設、運營新能源汽車公用充電設施的服務運營企業。

補貼範圍

1.在順義區內建設、運營的符合標準的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即:充電設施及其設計、建設、使用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統一標準;充電設施正式投入運營前,完成充電設施相應指標的驗收,以及檢測和調試,並接入本市統一的充電設施公共服務管理平臺。

2.在首都機場內建設、運營的服務於機場服務車輛的充電設施。

補貼標準

符合國家及本市相關要求的公共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可申請不高於項目總投資30%的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援。

補貼流程

申請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固定資產補助的企業按照《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公用充電設施投資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完成專案備案並通過相關驗收後,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發展改革委統一審核。

申報材料清單如下:

1.申請表;

2.項目備案通知書;

3.企業營業執照、相關行業許可證影本(影本加蓋公章);

4.充電設施竣工驗收材料;

5.其他相關材料。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材料,審核公示結束後,撥付補助資金。

補貼範圍

1.在順義區內建設、運營的符合標準的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即:充電設施及其設計、建設、使用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統一標準;充電設施正式投入運營前,完成充電設施相應指標的驗收,以及檢測和調試,並接入本市統一的充電設施公共服務管理平臺。

2.在首都機場內建設、運營的服務於機場服務車輛的充電設施。

補貼標準

符合國家及本市相關要求的公共充電設施,投資建設單位可申請不高於項目總投資30%的政府固定資產補助資金支援。

補貼流程

申請建設公共充電設施固定資產補助的企業按照《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公用充電設施投資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完成專案備案並通過相關驗收後,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發展改革委統一審核。

申報材料清單如下:

1.申請表;

2.項目備案通知書;

3.企業營業執照、相關行業許可證影本(影本加蓋公章);

4.充電設施竣工驗收材料;

5.其他相關材料。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材料,審核公示結束後,撥付補助資金。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