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婦是一個獨生女, 家庭條件優越。 兒子和她結婚的時候, 親家母是不同意的, 覺得我們兩個家庭條件相差大, 更我們也覺得委屈了她女兒。 但兒媳很愛兒子, 兩個年輕人還是在一起, 我們也只能說盡能力去滿足給她最好的。
結婚後, 兒媳婦和我們是住在一起的, 知道她從小嬌生慣養所以生活條件上肯定要提高, 兒子就叫我把一個月的伙食費從1000提到2500。 一家五口一個月就是2500塊錢的伙食費, 還沒算其他的費用呢, 在城裡算的上中等水準, 每一頓不會少了肉。 但是親家母卻老是怕女兒在我家沒營養的東西吃一樣, 沒三兩天就往我們家送東西來, 今天又是各種的海鮮。 明天可能就是我叫不出名字的水果了, 接著就是乾貨、進口大米。
我和兒媳婦關係還好, 就跟她說叫她媽媽不用往家裡送這麼多東西了。 兒媳卻說那都是她愛吃的, 我又不用買, 媽媽都是順便買過來而已。
兒媳平時的工資就那麼一點, 但是看她的衣服鞋子包包, 都裝滿衣櫃了。 化妝品更是, 一瓶瓶五顏六色的不知道有多少。
這就讓我覺得很不舒服了, 感覺就是瞧不起人了。 既然都嫁到了我們家來, 那就應該好好過我們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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