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冤不冤!藥店賣這個,被索賠22萬,告上法院!

藥店賣的冬蟲夏草是保健食品還是藥品, 是否有“職業打假人”盯上了藥店裡的冬蟲夏草?這一次的事件能說清了。

買4盒蟲草,

竟讓藥店賠22萬

2016年12月, 消費者劉某在蘇州市吳中區一家藥店以每盒4900元的價格, 買下四盒冬蟲夏草產品, 總價19600元。 藥店開具了發票給劉某, 發票上注明銷售單位為該藥店。

劉某將其中三盒冬蟲夏草贈送長輩後發現產品內有異物, 仔細查看剩下的一盒後發現, 包裝盒上標注有“天然補品”、“名貴補品”, 並在包裝盒背面用小號字體標注“天然食品”字樣。

此外, 產品包裝上還標注了功效、使用方法、產地、儲藏方法、淨含量、生產日期等內容。 但未標明生產者名稱、位址及聯繫方式、無條碼、無企業食品生產許可標誌及編號等食品安全標準應包含的內容, 也無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及標識。

關鍵:蟲草是保健品還是藥品

既然雙方對冬蟲夏草是食品還是藥品的屬性認知不統一, 那麼, 藥店裡的“軟黃金”冬蟲夏草會成為“惹事”的根源嗎?如果劉某勝訴了, 是否意味著, 以後藥店再賣冬蟲夏草就會招來麻煩呢。

有關專家分析認為, 保健食品國家安全標準中砷限量值為1.0毫克/千克, 長期食用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等產品會造成砷過量攝入,

存在較高風險。

2016年3月, 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通知, 停止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

以此來看, 消費者劉某要求藥店“假一賠十”連賠帶退共計近22萬元的訴求顯然不能被滿足。

退一賠十被駁回

冬蟲夏草屬於中草藥, 但是不屬實施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藥材。

(本文綜合整理於網路, 僅作分享, 侵刪, 謝謝~)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